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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經續會共同意見 月內提具體執行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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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日電)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行政院會表示,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達成的「共同意見」,屬於行政權責可以辦理部分,相關部會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方案;未列「共同意見」者,也應作為施政重要參考。

蘇貞昌說,經續會期間,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胡勝正、副主委謝發達和葉明峰、相關政務委員、機關首長,及負責籌劃的經建會幕僚與各部會同仁,大家辛勞付出,他表達肯定與謝意;特別是蔡英文戮力從公,因公忘私,對整體會議運籌帷幄及各項爭議議題的折衷協調,他表示最誠摰感激與敬佩。

經續會上週落幕,經建會上午在行政院會提出「經續會總結」報告,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在記者會轉述蘇揆裁示時做以上表示。

蘇貞昌說,經續會達成超過五百一十六項共識,這是經耐心溝通、異中求同,尋求最大的交集,為台灣的經濟永續發展擘劃具體可行的策略與方案。為貫徹會議成果,符合全國各界期待,行政團隊一定要秉持實事求是精神,貫徹執行。

他表示,經續會達成的「共同意見」,屬於行政權責可以辦理的部分,相關部會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或方案。「共同意見」涉及須增修法律者,主管機關應儘速研提草案,在下個會期送請立法院審議,並積極與立法院充分溝通,盼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他說,其他沒有列為「共同意見」的提案或建議,也都是產官學、社團代表費心研提的議案,未來也應作為施政重要參考。

蘇貞昌表示,經建會應就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蕭萬長所提的「二○一五年台灣經濟發展願景」報告及會議共識結論,以二○一五年為目標年,在一個月內規劃國家整體發展的主軸及願景,希望於三個月內完成三個「三年計畫」的各項詳細內容,作為相關計畫執行的里程碑及查核時點。

蘇貞昌說,各項結論應定期追蹤、切實管考,經建會應會同研考會切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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