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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迴案起訴書 不使用「破案」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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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葛祐豪/高雄報導〕台灣檢警偵辦南迴搞軌案已近尾聲,現已開始著手彙整資料趕寫書類,檢方在偵結時會舉行簡單的記者會,說明偵辦過程和被告等犯案動機、並對外公布起訴書,但不會使用「破案」字眼,哀矜勿喜。

據了解,搞軌案被告李泰安因涉嫌重大,遭法院裁定羈押後,檢警又在肇事現場附近,查獲千斤頂等大批破壞工具,案情急轉直下,並認為有信心突破李心防。

不過,辦案人員多次前往屏東看守所提訊李泰安,出示破壞工具、陳氏紅琛的初驗、複驗報告等大批證物,並與關鍵秘密證人對質,周旋一個多月,李泰安始終不願鬆口,甚至拒絕測謊,因而不敢貿然宣布破案。

檢方偵辦行動即將結束之際,檢察長凌博志明(9 )日將按早先排定的行程,前往歐洲旅遊10多天,將在本月底回國,並曾指示襄閱主任檢察官鍾忠孝等人,如果南迴案案件成熟,可以在他請假期間偵結,不一定要等他回國。

李聚寶:有找律師沒談火化

〔自由時報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3月22日陳氏紅琛告別式後遺體遭檢方下令停止火化,據傳李聚寶當天曾陪同李雙全欲委請律師張政衡聲請撤銷停止火化命令,但律師並未接案;李聚寶昨天承認確有陪李雙全找律師,但諮詢過程中並未提及火化事宜。

檢察官曾對張政衡做過筆錄,目的就是為了解李聚寶對於兒子涉案是否知情,據了解,李聚寶與李雙全在辦完陳氏告別式後,即一起到台東市找律師諮詢,了解抗拒命令逕行火化的可能性,但得到檢方命令並無違法的答復,後又欲委託律師聲請撤銷檢方命令,但律師並未接案。

記者昨天向張政衡求證,但事務所助理表示,張因休假已返回台北,撥打其行動電話並未接聽。其事務所另一鍾姓律師則表示,他不了解整起事件原委,也不知道檢察官是否曾約談張律師。

李聚寶表示,他確曾陪同李雙全至張政衡律師事務所詢問相關法律,但並未提及有關火化事宜,僅談到唯恐檢方相驗時可能偏頗保險公司,因而考慮委任張政衡陪同應訊,以免權益受損。

李聚寶強調,兩方談話內容他聽得一清二楚,事實與專案小組所指相去甚遠,全案偵結起訴後,若檢方仍抱持懷疑,他一定會要求證人於法庭出具現場錄音,以示清白。

檢方再傳吳春芳

〔自由時報記者葉永騫、陳賢義/綜合報導〕檢警偵辦南迴案昨天下午再度傳訊李泰安妻子吳春芳,希望勸說吳春芳協助辦案作證,預定下週再提訊李泰安釐清相關案情;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碧霞訊後表示,案件已到收尾階段,近期將偵結,未來不會再傳訊證人。

吳春芳昨天由大嫂陪同,搭火車從台東到屏東縣警察局接受偵訊,李聚寶對於媳婦吳春芳應訊,特地用毛筆寫了「心靜平靜,慎言慎行」,以及「沉默是金」12個字,貼在家裡看板上,希望兒子和媳婦都要冷靜面對。

吳春芳途經南迴鐵路翻車地點枋山加祿段時說,如果不是因為專案小組要偵訊,她不會再到這個地方,這個地方害她家破人亡。

雄檢主任檢察官高碧霞、屏檢檢察官蔡榮龍負責訊問,吳春芳出發前還聽音樂,看起來神色輕鬆,但訊後對案情三緘其口,表情顯得嚴肅,下午4點45分被釋回。

吳春芳晚間8時30分許返抵家門,她表示,昨天並未與李泰安會面,且訊問內容主要是釐清李氏兄弟3月17、18日行蹤,檢警除提供部分證物照片讓她過目外,同時也告知李泰安近日可能被起訴。

此外,李聚寶昨自爆4日應訊時,專案小組「有條件」的讓他過目相關證據,至於條件為何?他則不願多作說明;他並提及目前不利李泰安證據僅有一項,即是秘密證人的供述。

專案小組透露,李聚寶及吳春芳皆抱持不接受測謊和拒絕作證的態度,檢警也尊重,但認為兩人心裡有數,知道這次李泰安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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