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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家4口財產淨值不到1425萬 免課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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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5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張雅惠報導)台灣目前的遺產稅,有免稅額和扣除額的設計。以一家四口為例子,今年起,如果父親死亡的總財產不到1425萬,扣掉免稅額和扣除額之後,不會被課到遺產稅。

新任財政部長何志欽主張調降遺贈稅的最高稅率,從目前的百分之五十、降到百分之四十。到底死亡主體的財產有多少,會被課到遺產稅?要看繼承人有多少、以及繼承人是否年滿二十歲。

以一家四口為例子,如果爸爸去逝,本身的免稅額有七百七十九萬,媽媽四百四十五萬,成年子女兩人,每人各四十五萬,合計九十萬,再加上喪葬扣除額一百一十一萬,總計可以扣掉一千四百二十五萬。

換句話說,如果爸爸的總財產不到一千四百二十五萬,扣掉免稅額和扣除額之後,不會被課遺產稅;超過一千四百二十五萬的部分,看超過多少,再課遺產稅。如果祖父母還健在,祖父母每人還可以再扣一百一十一萬,扣除額合計再扣兩百二十二萬;如果繼承子女未滿二十歲,扣除額可以更多。

超過六十萬以下,稅率百分之二最低;超過一億元以上,課百分之五十的最高稅率。遺產稅和所得稅率相同,也是累進級距的算法。

台灣目前每年的遺產稅收大約兩百五十億,贈與稅約五十億,合計每年的遺贈稅大約三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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