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建剛:國家主義暴政的社會恐怖

莫建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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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20世紀是一個戰爭和革命的世紀,同時也是一個充滿著暴力與恐怖的世紀。當「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理論在中國經過實踐而顛覆和奪取了一個國家的政權後,隨之而來的就是一個充滿著血腥恐怖的社會。這個社會在經過暴力的清洗後,一個政黨、一個國家主義的政權,一個單一的政治輿論,在暴力與恐怖的協助下,將多元的政治、經濟及人文的開放社會強行演變為專制獨裁的封閉社會。

國家主義的實質:灌輸抽像而毫無意義的國家至上的概念;以狹隘的愛國主義精神和狹隘的民族主義狂熱來維護權貴階級所擁有的國家利益;認為國家是民眾生存與發展必不可少的絕對存在;主張強化權貴階級的用於鎮壓和迫害國民的機器──軍隊和秘密警察──並將其保衛國土和維護社會秩序的實質徹底抽像化,賦予其保衛和維護權貴階級的剝削利益,及其統治的國家政權之存在,使這種國家主義的機器──軍隊很秘密警察──在現實社會實施其權力中,充滿著暴力性的鎮壓以及恐怖性的迫害。國家主義暴政強調自由的個體必須依附於國家而存在,並要求其國民放棄對自由的追求、對民主的選擇和訴求,做國家主義政權的臣僕,無國家主義即無個體國民的幸福;並要求國民為了國家主義的利益必須犧牲個人的自由、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發展,效忠於以權貴剝削階級為主體的國家主義政權和狹隘的愛國主義精神,以及熱愛「黨和國家」,並強化必須團結在「黨中央和國家」的周圍,以滿腔的熱情聽從「黨和國家」的指揮,同時為捍衛「黨和國家」的利益,不惜犧牲一切的狹隘的民族主義的狂熱和仇恨。

社會的恐怖,是國家主義暴政所帶來的現實。凶殘的權力是能給權貴階級帶來由剝削、侵吞、壓搾、迫害所獲取的豐厚利益。但是,在管理國家和維護社會秩序時,國家主義暴政卻凸現出無能的管理水平,以及蒼白而低下的政治準則。從現實中所呈現的就是無能的政府,其治理的功能就是一種凶殘陰暗的政治體系,所謂「經濟改革」所出現的麻木呆滯的狀態,政治上的無能必然產生出暴力與恐怖。一個「黨和國家」的神話僅靠軍隊的鎮壓和秘密警察的恐怖來維繫其苟延殘喘。那麼這種國家主義的政權,所面對的將不是由於國民的忍無可忍所出現的所謂「社會動亂」,而是整個國家將陷入政治的無能、經濟的麻木呆滯、以及軍事上的窮兵黷武的癱瘓景象。一個不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而是槍桿子裡面出凶殘的暴力、以及出恐怖罪惡的時代,將困惑和纏繞著中國及其國民的生存。「必須把一切其他考慮都放在一邊。唯一要考慮的問題是:如何才能保全國家和國民的生存和自由。」(馬基亞維裡:《君主論》)。當一個無能治理國家及其國民社會的國家主義政權;為了權貴階級自身的剝削利益而牢牢地死拽著用「槍桿子裡面出政權」所獲得的國家政權時,它是不會考慮到國家的存在以及國民的自由的。而「黨和國家」最仇恨的就是國民的自由。為了摧毀國民的自由,80餘前以孫中山為首的「黨治國家」鎮壓了全國聯省自治運動向聯邦憲政邁進的歷史事件。為了摧毀國民的自由,以毛澤東為首的「黨和國家」同樣製造了無數的政治運動鎮壓和迫害爭取自由的國民。還是為了摧毀國民的自由,以鄧小平為首的「黨和國家」在1989年6月4日,動用軍隊和警察製造出震驚中外的血洗天安門的屠殺慘案。所有的這類歷史事實都昭示了國家主義暴政給國民社會帶來的凶殘與恐怖。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難道不是國家主義暴政為了摧毀國民的自由而設置的嗎?!這條所謂的法律條款,從實質上就是違反《憲法》的恐怖條款。因為有了這一所謂的法律條款,權貴階級就能肆無忌憚地鎮壓和迫害為倡導民主與爭取自由的持不同政見者。國家主義暴政不喜歡《憲法》,哪怕是用最適於他們自己利益的語言和最維護自己權貴階級的存在所制定的《憲法》,他們都不喜歡,並隨時地踐踏和蔑視其精神的存在。事實上,真正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是國家主義的暴君和專制獨裁者。「文化大革命」的起因,就是以毛澤東為首的「黨和國家」對一個既成事實的國家政權所進行的煽動和顛覆。為了自由,國民是不會煽動顛覆國家的政權的,他們只是在自由精神的鼓舞下,在民主選擇及其訴求中,使國家主義的專制獨裁者及其暴君自漸形穢,以無能的羞恥自行滾下政治的舞台。

但是,執掌國家政權的既得利益的權貴階級,是不會放棄用槍桿子顛覆和奪取的國家政權的。他們用手中的權力和國家的機器──軍隊和秘密警察──來調控著社會秩序和穩定。這是一種什麼樣的秩序和穩定呢?為了「黨和國家」的利益,以盯梢、告密、揭發等陰謀的手段維繫著對國民社會所形成的高壓態勢,以各種對權貴階級最為有利的法律手段,所形成的社會壓力,強制每一個社會成員遵守的奉獻型的所謂秩序與穩定,在表象上看似平靜,但實際上,一切圍繞著急功近利的經濟倫理,一直使社會處於嚴重混亂脫序的局面。人倫道德在各種大大小小的政治運動中,已逐漸陷入土崩瓦解。在這種所謂平靜穩定的社會秩序的內核裡,每一個社會成員在純粹功利的買與賣中失去了理想,而墮入到極端自私的、以鄰為壑的地方保護主義,侵犯公共領域利益的腐敗行為比比皆是。人心浮躁。人的行為混亂無序。在恐怖的政治氛圍中,不少的社會成員連起碼的人倫道德都喪失殆盡。在官僚無政府狀態獨裁的胡作非為下,為了追逐自私的利益以及穩固手中既得的權力,不惜損害他人,損害公共領域的資源,損害民族──煽動其狹隘的狂熱情緒,損害社會──顛覆其正常的公共道德,使社會墮落成恐怖無序的焦作狀態。

這就是國家主義暴政的社會恐怖,其邏輯將呈現:國家主義的發展──極端狹隘的民族主義,以及狹隘的愛國主義──專制主義──獨裁暴政──恐怖主義──民族大分裂──民族的反抗──國民的再次革命(暴力與非暴力)──國家主義暴政的滅亡──新的國家體制以及適應於國民生存與發展制度的建立。

如果要在社會現實及國民精神的道德上建構自由民主憲政的制度,徹底變革舊制度的政治體系是一種必然。在這基礎上形成新的政治倫理和道德的風範,消滅官僚無政府狀態的獨裁作風,加快社會結構向自由民主的開放社會轉型,擴展國民的自由空間以及民主的選擇,開放輿論和新聞自由,落實憲法所賦予國民正當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等最基本的政治權力,這才能走出舊制度的歷史陰影,並避免歷史的悲劇重演,從而消滅國家主義暴政所帶來的社會恐怖。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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