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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舊制提撥勞退準備金 北市勞工局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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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日電)當勞工關心雇主是否依勞退新制按月提撥百分之六的勞工退休金時,許多企業忽略了舊制也需按月提撥勞退準備金。勞工局近日普查時,對未為選擇舊制的勞工提撥勞退準備金的事業單位,總計開罰一百六十五件,各處罰金額新台幣二萬元至十萬元不等。

勞工局表示,勞工去年七月一日前到職,除非資方與勞工結清年資,否則資方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繼續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勞工局日前普查發現,許多企業誤以為提撥勞退新制就可以了,忘了應為選擇舊制、暫不選擇,及選擇新制但仍保留舊制身份的員工繼續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勞工局說,這些未按月提撥的事業單位,勞工局已展開稽催工作,如未按月提撥,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最高可處罰十萬元,並得按月連續處罰。

勞工局稽查時也發現,有不少事業單位未依勞基法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至今年四月底止,台北市有九萬多家登記的事業單位,只有二萬二千六百五十八家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督導委員會。

勞工局呼籲勞工朋友詳敘公司名稱及統一編號,檢舉所屬事業單位不法行為,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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