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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八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金鼎證券董事長陳淑珠同意以公司自有資金新台幣1 億6654萬3650元,作為對冠軍建材公司等10名股東聲請強制執行假處分的擔保金,損害股東權益,因此,依法命令金鼎證券停止陳淑珠1年業務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