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中共海軍全面推行作戰部隊指揮軍官「先訓後提、不訓不提」制度,同時嚴格規範,軍官晉陞指揮職務前,均應經過軍事院校培訓,未經培訓者,不得提升為作戰部隊營級以上領導班子。
新華網報導,海軍指揮軍官養成教育分初級指揮員、中級指揮員、高級指揮員三個階段,完成這三個等級須歷經初級指揮、艦艇部門指揮、單兵種戰術指揮、多兵種戰術指揮、合同戰術指揮、戰役指揮、聯合戰役指揮七階段培訓。
海軍政治部說,參加逐級班次培訓的幹部應從後備幹部中遴選,具備大學以上學歷,受訓者須先經過部隊測評、考試、答辯等方式,並提出畢業後意見,填寫「選拔入逐級培訓班次學員登記表」,未經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提報受訓。
此外,參加逐級培訓學員實行全程考核,全程淘汰。考核結論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優秀率一般不超過畢業學員的百分之二十五,考核材料和學習成績裝入個人檔案,作為任用的重要依據。
海軍人士還說,為保證一定的淘汰量和充足的使用人選,按空缺崗位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比例挑選軍官入學培訓,軍官的一般學歷教育和各類業務培訓、輪訓,均不得作為晉陞指揮職務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