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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案開庭 法官繼續限制宋乃午等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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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七日電)因涉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的前交通部長秘書宋乃午、業者蔡錦鴻,兩人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合議庭認為兩人所涉罪嫌為重罪,有逃亡之虞,因此駁回兩人聲請。

宋、蔡兩人今天親自出庭,都分別透過委託律師表示他們在檢調偵辦期間隨傳隨到,從未請假,在未被起訴前也有出國機會,當時都沒有逃亡,現在也不會,兩人不但都未在國外置產,也都有年邁生病的母親待照料,希望法院能解除出境限制。

合議庭法官審酌後,採納公訴檢察官意見,認為被告兩人所涉的貪污、洩密等罪,屬五年以上徒刑重罪,全案又是社會矚目案件,目前案件卷證顯示兩人涉案重大,不能以起訴前均配合到案,就認定不會有逃亡之虞,確有繼續限制出境以保全審判順利進行之必要,因而駁回聲請,兩人繼續被限制出境。

由於今天法院僅是就聲請限制出境的部分完成裁定,有關全案實質內容、證據等的調查仍未進行,合議庭訂於五月十一日開庭,進行程序準備。

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年三月十七日完成首波偵結,檢方當時依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宋乃午、蔡錦鴻,分別對宋、蔡求處十二年、四年有期徒刑,蔡錦鴻也同時被請求併科新台幣二百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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