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業主買家要求監管發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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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訊】對於有業主投訴地產代理推銷樓盤時誇大樓盤的成交資料紀錄,誤導他作出決定,香港業主會表示,不排除代表業主控告發展商,並要求政府立法監管地產發展商行為。不過,當局表示現行法例,已有條文針對涉及失實陳述及欺詐行為的交易對象,當局認為毋須另訂法例監管發展商。

香港業主會接獲1宗投訴個案,業主胡先生於去年6月,以9千多萬購入山頂種植道2個單位。他及後懷疑發展商及地產代理誇大樓盤成交紀錄,誤導他購買單位。胡先生表示,正徵詢律師的意見,才決定下一步行動。他說,現時的行動是向一些政府部門申訴這件事,希望有關當局接受其申訴,調查這件事,得出結果。

除了胡先生的個案,業主會表示,每年都收到會員投訴,指在樓盤成交後,發覺地產商代理在推銷時的陳述與事實不符,包括誇大單位的樓面面積,及隱瞞單位設施失修等。業主會又表示,不排除就胡先生的個案採取法律行動控告發展商。

另外,業主會表示,就事件曾去信立法會申訴部,要求約見議員及要求立法正視。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透過立法會作書面回覆,表示現行法例,已有條文針對涉及失實陳述及欺詐行為的交易對象,包括發展商、小業主或買家。政府亦已透過消費者委員會、地產代理監管局,及地產建設商會,通過監察及教育,提醒消費者保障置業權益的重要性。政府認為毋須另訂法例監管發展商。

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會對事件作出跟進,但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監管局強調,如果證實有地產代理作出違規行為,將會被紀律處分。

地產代理監管局今年首季收到13宗投訴,其中9宗涉及代理提供失實或誤導資料,局方研究將一些規管二手樓的措施,例如要簽睇樓紙,推展至一手盤,保障買家及代理雙方利益,不過有發展商反對。

需研究措施釐清權責

消委會總幹事,地產代理監管局委員陳黃穗說,地產代理近年角式轉變,需研究措施釐清權責。但有地產商認為,簽睇樓紙,客人會被代理縛死。地產代理的反應分歧。

此外,發展商會德豐回應指種植道1號的銷售是依從一貫售樓程序進行,他們去年收到胡先生要求退回2個單位已繳付訂金的80%,會德豐就提出退回50%訂金,但胡先生對建議無積極回應。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表示,法例絕不容許採用失實陳述方式銷售物業,而欺詐行為屬刑事罪行,違者可被檢控。局方又表示,已要求監管局加強一手樓盤的執法行動和改善地產代理的操守和專業水平。

昨日下午多名業主會的會員到立法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請願,又去信消委會投訴,要求有關部門正視問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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