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阻遠通執行ETC 宇通抗告被駁回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許敏溶/綜合報導〕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 )案,昨日續有進展,被評定為次優申請人的台灣宇通不服聲請停止執行案,即要求遠通公司停止建置ETC相關設備,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昨日以台灣宇通並非當然的遞補人及基於公益考量兩項理由,維持原裁定。遠通公司相關營運將不會受到影響。

最高行政法院合議庭指出,駁回台灣宇通抗告案有兩項理由,第一,遠通公司雖然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但台灣宇通並非當然的遞補人,有無停止執行不一定影響台灣宇通權益。

第二,台灣宇通抗告理由指出,基於公益應裁定停止執行,不過,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不停止執行,並不會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且為了公益起見,以不停止執行為宜;若發生損害賠償情形,則是國家賠償的問題。

台灣宇通總經理張公僕回應指出,對於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灣宇通不感意外,也尊重法院判決,相信這是基於公益、不想擴大社會損失而做出的決定。

張公僕表示,關於撤銷遠通為最優申請人的部分,台北高等法院判決高公局敗訴,撤銷遠通為最優申請人資格,這部份後來上訴到最高法院,昨天最高法院仍尚未對此做出判決,預計4月底結果會揭曉,這才是社會大眾最關心的,台灣宇通會靜待結果揭曉。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