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兒樂隊 沒抄!抄了!真沒抄!還是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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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訊】(據中華網4月12日報導)沒抄!抄了!真沒抄!還是抄了。商業炒作竟是這樣的嗎?在抄與沒抄、造謠與闢謠之間實現娛樂新聞的資訊核裂變,於是節目火了,樂隊又有人關注了,這就是“娛樂就是生產力”的精髓嗎?
  
  前幾日接到一個電話,某某衛視打來的,態度誠懇,大意是他們要做一個電視欄目,邀請了“花兒樂隊”寫主題曲,想炒作此事,能否評論一下,如果不能表揚批評也可以。當時我大驚失色,心中不安,不知他們要搞什麼大創意。
  
  接下來的新聞讓人開了眼界,4月11日下午,“花兒”樂隊的大張偉面對媒體當場翻供,“所有這些歌都是我們用心創作的,但它有了一些問題。”(據4月11日《新京報》)但在晚上參加談話節目時,花兒樂隊風向又轉了,表示“我們的確是做錯了,但是我們會改過。”(據4月11日《東方早報》)難道晚上是天使白天是惡魔?難道一半是抄襲一半是創作?實在難以理解他們竟把自己的抄襲醜聞當成手中的玩具,撩撥著媒體和大眾奮力開罵。如此違背常識,花兒樂隊怎麼了?
  
  無法知道是“花兒”出爾反爾還是有人出謀劃策,但大眾的熱烈反應真的迎合了他們的設想。有點敬佩花兒,心理素質如此上佳,作風這樣剽悍,剽悍得根本不需要解釋;但是也同情花兒,有意無意間,成了商業棋盤上的棋子,成了大眾娛樂把弄的玩意,就是沒有被當人。
  
  對於自己的命運,花兒好像也早有預料,說出“不管怎麼說,我們從事的是一個服務行業,我們所要做的就是使大家開心。大家只要因為我們高興了,因為我們做的事情娛樂了,怎麼都行”這樣的話來。但真的怎麼都行嗎?這樣破罐破摔不珍惜自己,花兒可曾想過,當最後一點剩餘價值被榨幹,誰還會再要一個爛掉的品牌?
  
  如果是花兒自願如此翻雲覆雨,只能怒其墮落,無話可說,但如果他們被迫違背了自己的意願,我們除了哀其不幸外,必須正告某些人,人不能無恥到沒有底線。在某些人的眼裏,所謂明星,就是今天不用明天過期作廢的的流星,所謂公眾人物,就是耍著公眾玩也被公眾耍著玩的人物。
  
  娛樂圈很亂是大眾常識,但最可怕的是完全喪失了是非感,從而也喪失了人的尊嚴。人有無尊嚴,有一個簡單的判據,是看他被當做一個人還是一個東西來對待,其一是別人把你當做人還是東西,是你尊嚴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當成人還是東西,也是你的尊嚴所在。(王小波語)。
  
  花兒樂隊“信口雌黃”那天,正是王小波逝世9周年的紀念日。王小波對世人經常重複兩個忠告:人活著要有趣,人活著要明辨是非,但可悲的世人往往為了製造所謂的“有趣”而丟掉了是非。(潘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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