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業者承攬用戶排水工程條款 爭議中初審通過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八日電)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下水道法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明定自來水管承裝商及下水道用戶設備承裝商,都可承攬用戶排水工程,但部分立委不滿自來水管業者怎能列入,質疑主席護航,在爭議聲中,會議主席、民進黨籍立委黃昭輝裁示,全案逕付院會二讀。

由於現行條文未明訂可承攬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資格,內政部擬修訂為自來水管承裝商以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均可承攬。

國民黨籍立委葉芳雄(新竹縣)質疑,自來水管業者目前由經濟部水利署管理,下水道業者由內政部營建署專責,把兩者並存於同一條文內施行,如何克服「雙頭馬車」可能衍生的爭議?

他說,自來水多是清潔用水,但用戶排水多含污穢物,兩者接管的材質、強度本就有差異,自來水管能否充作用戶排水設備,的確值得再三深思。

曹爾忠(連江縣)質疑,既然是下水道法,當然是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優先,怎麼可以列入自來水業者?由於多次發言均被黃昭輝(高雄市)打斷,曹爾忠當場點名黃昭輝,「主席在護航大家都知道」。

委員會場內後方也坐滿關心這項修法的業者,協商時不少業者趨前向與會內政部和經濟部官員遞名片,氣氛詭異,有立委也私下質疑,若不是會議主席同意,業者怎能進入議場旁聽。

儘管曹爾忠反對自來水管業者納入,但因並非內政委員會委員,黃昭輝裁示,全案初審通過,逕付院會二讀。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