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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AMC將運作 學者盼安排還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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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楊琴綜合報導)為低收入、失業的卡債族設計的陽光資產管理公司(AMC)即將開始運作,符合資格的卡債族加入陽光資產管理公司不被催收。不過卡債族要注意協商期限!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逾4月10日未登記債務協商者,銀行將恢復正常合法催收。此外,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殷乃平也建議銀行不妨宣示,以還本金方式,本金收回即可。

金管會指出,協商機制運作已進入常軌,協商成功及簽約件數逐漸快速增加,並持續推出各項宣導措施,利用報紙廣告、電視廣告、電子視訊牆、捷運車站跑馬燈等管道,呼籲有卡債困擾的朋友,儘速在4月10日前出面協商並簽約。

據中央社報導,由於低收入戶及失業卡債族無還款能力,因此,為解決這類卡債問題,由債權銀行以債入股,成立公益AMC,並取名為陽光AMC,初期債權規模為新台幣100億元。

金管會表示,符合加入陽光AMC的主要是在去年12月15日前、逾期6個月的低收入戶及失業的卡債族,預估人數約在2萬多人到3萬人。

至於其他卡債族是否也有機會加入陽光AMC?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日前公開表示,其他債務人不要期待加入陽光資產管理委員會,非雙卡債務(信用卡現金卡),不會移進去;只要有還款能力者,也不可能把債務移到陽光資產管理公司。

由於主管機關強調失業或低收入戶卡債族債權進入陽光AMC後就不再催收,等到其有還款能力,再予以還款。不過,殷乃平認為,一般銀行處理債權,通常以折讓價值,約以25%賣給資產管理公司,但公益AMC也是要進行催收,還款方式如何安排?「不要讓卡奴一輩子還債。」他建議,銀行不妨宣示,以還本金方式,本金回收即可。

南韓在2002年消費信用泡沫化巔峰時期,信用卡公司在南韓信用卡市場市佔率達80%以上,去年9月底已下降至60%左右,而南韓信用卡放款餘額佔國內生產毛額比率也比台灣和香港高,2002年12月底為18%,台灣去年9月底為9%,相較於南韓幾年前嚴重的卡債問題,還不算嚴重。

根據中華信用評等公司與標普的分析,台灣雙卡放款資產品質問題,與香港在2002年發生的問題類似,而沒有南韓嚴重。香港在2001年底時為5%。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金融服務評等部副總裁朱素徵表示,台灣卡債問題和韓國有結構性的不同,韓國的信用卡公司當時被銀行抽銀根,台灣則是面臨政策和道德風險。

朱素徵指出,台灣雙卡去年下半年逾放比率增加為10%到20%,銀行犧牲盈餘打銷呆帳,但她也說,打呆帳是接受事實的方法,而不是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是有效率的協商。但道德風險出來,遞延黃金催收期,如果政策不清楚,債務人處於觀望,逾放比可能會上修到20%到30%。

由於金管會鼓勵卡債族在4月10日前加入協商機制,朱素徵說,原本4月10日可以見真章,大家攤在陽光下;4月底卡債問題可以塵埃落定。不過,如果公益AMC又造成大家觀望心態,可能要對卡債問題保守上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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