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凌雁編譯報導)澳大利亞醫療協會(AMA)稱本周公佈的工作選擇(Work Choices)條例沒有明確規定誰可以合法簽發僱員請病假的證明。
據澳新社報道,澳大利亞醫療協會說,根據工作選擇條例,在聯邦政府修改勞資關係法後,僱主在新的個體合同中,可以要求僱員對任何病假提供醫療證明。但關於誰可以簽發可被接受的證明的問題仍不明確。
澳大利亞醫療協會的副主席Choong-Siew Yong醫師說,一些小的改動比較清楚,比如說獸醫不可證明人類疾病。但僱主和僱員仍不明確有關病假的規定,而下周條例就要付諸實施。
Yong 醫師稱條例中有兩大問題沒有提到。一是人病得厲害時應該去看他們的家庭醫生;二是廣泛允許非醫療專業的人開醫療證明會使僱主不把醫療證明當回事。他說,根據新法律,30多萬註冊保健人員都可以開病假證明,這些人員包括牙醫、骨療人員、脊椎按摩者、藥劑師及傳統中醫師等。他同時指出,儘管工作選擇條例規定這些註冊保健人員只能針對他們專業範圍內的症狀開病假證明,但是澳大利亞醫療協會獲得的法律咨詢指出這些非醫療專業的人員中很少有人有明確的業務範圍。「這意味著僱員可以不需看大夫而用掉所有被允許的病假。」他說。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