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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答復凸顯台灣爭取對美FTA亟須行動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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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二十四日專電)美國已以書面答復說明台灣對談判「自由貿易協定 (FTA)」的關切事項,其中充分顯示了,台灣爭取與美國建立FTA關係,除了表達意願外,更須以全面具體行動為基礎。

世界貿易組織 (WTO)本周進行對美國兩年一度的貿易政策檢討,無論事前的書面問題,或駐WTO常任代表林義夫在會中的口頭聲明與詢問,都明確表達了台灣期望與美國談判FTA。

林義夫說,美國應優先考量「包括我們」在內、能帶來更重要經濟利益的會員國。另外,台灣事先提出的十六個書面問題中,有三個直接與FTA有關,台灣甚至要求美國說明選擇談判FTA夥伴的標準。

美方在向台灣提出的書面答復中表示,在考慮潛在FTA夥伴時,美國考量相當範圍的因素,包括這個FTA如何適合推進全球自由貿易的更大目標;對美國可能的經濟利益;以及這個國家對開放市場及法治的承諾。

美國強調,這些標準並不是「機械式」的適用,每個國家有所不同。此外,美國政府也尋求國會及私人部門的意見與立場。

台灣近年一直將與美國談判FTA列為首要目標之一,但尚未得到美國正面回應,這次則在WTO架構下,更明確向美方提出台灣的訴求。外交部長黃志芳最近在立法院也表示,政府有意志與決心與美國洽簽FTA,希望在二零零七年前完成。

而從美國今天的答復可看出,除了口頭宣示外,台灣需要更積極的行動。如美方過去表示,必須要先解決台灣進口稻米、開放電訊服務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及藥品計價等問題,再來討論FTA議題。

除了以上的立即問題,專家指出,美國簽定FTA或區域貿易協定(RTA)強調「WTO-Plus」原則,也就協定條款還要超過WTO規範,因此,如台灣希望與美國談判FTA,在農產品市場開放、投資、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必須要作更大的承諾。

但以正在進行的「杜哈談判」來看,台灣對於農業,甚至部分工業產品,仍採取保護態度,而在台灣沒有具體行動前,可能難以得到美國正面回應。

美國也明確表示,國會與私人企業的態度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因此,台灣須要積極推動遊說工作。

專家分析,韓國能與美國最近展開FTA談判,最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韓國的具體行動與決心爭取到美國的認同,而台灣還有政治障礙須要克服,未來的FTA道路將是更為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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