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建剛:實踐憲法

莫建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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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4日訊】由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先生所倡議的,並以北京、山東、湖南、貴州等省市為主流的全國聯省絕食接力抗暴運動,在海內、外各民主黨團以及新聞媒體的大力支持和聲援的回應中,還在以各種方式繼續著它的歷史使命,其影響力和在社會各界所引起的維權浪波,被這次維權絕食接力運動推向新的高潮。這是一次聲勢浩大的非暴力和平革命的實踐行動。它所掀起的社會效應是不可低估的。同時它也是以一種非暴力的公開的行為來實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之精神及其法律準則。不管是馬克思主義、還是社會主義以及各種五花八門的主義,歸根到底就是一個原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個口號在上個世紀70年代末,也曾經針對社會法治的不公正以及各種實用主義和形式主義以及虛無主義的治國理論所提出的檢驗標準。

在所有實施專制獨裁制度的國家裏,只要這個國家的國民良心未滅以及社會責任心的使然,他們都有權力來實踐本國憲法所賦予每一個自由個體的國民的最基本的政治權力,從而反叛專制暴政對國民自身所強加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的惡法條款。

中國國民也不例外:1978年歲末,在「實踐是檢驗真理唯一標準」的倡導下,由貴州人以實際行動去實踐和檢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賦予每個國民的基本政治權力的真偽,于同年11月24日在北京向全世界宣告成立中國啟蒙社,由此而拉開了中國民運的序幕。隨著中國民運不斷的深入和發展,於1989年6月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上,中國國民以和平革命的非暴力行動,同樣實踐和檢驗了憲法所賦予國民的基本的政治權力的真偽。但是,執政當局卻撕下了偽善的嘴臉,露出了猙獰的面目,於6月4日對和平抗議的國民們大開殺戒,以血腥恐怖的殺戮鎮壓了這場正義而符合憲法精神的和平抗議的運動,嚴重地違反和踐踏了憲法──這部以執政黨的意志所制定的憲法。但是,只要這部憲法中,還有一些對廣大國民有利益的條文,執政黨都會肆無忌憚地將有利於國民的憲法條款拋棄而進行無情的踐踏。

血腥的殺戮和鎮壓,只能激起國民們對專制暴政的質疑和反抗。隨著廣大的中國國民的覺醒以及對自由民主法治的嚮往,以實際行動實踐憲法的行為不斷地出現:1995年還是貴州人運用憲法所賦予國民的基本權力「結社自由」之精神,在貴州成立了中國民主黨貴州黨部。但是,這一社會的政治團體使中共執政當局害怕得要命,他們迅速地將中國民主黨貴州黨部的主要創始人以十年和五年以及四年等不等的刑律,將他們關押迫害和鎮壓了下去。但是,在不到短短三年的1998年,北京、浙江、湖北等地的中國民運人士卻又再一次運用憲法賦予的「結社自由」的這一精神,以實際行動實踐了憲法,並成立了中國民主黨京津黨部、浙江黨部以及湖北黨部,以不屈不撓的抗爭精神蔑視中共執政當局驕橫跋扈的政治嘴臉及其恐怖主義的鎮壓和迫害。

1995年和1998年的組黨運動被殘酷地鎮壓下去了,但是中國民主黨人的精神依然存在。他們不斷地運用憲法所賦予自身的各種基本的政治權力,在國內組織著各種各樣的抗暴鬥爭,從而凸現出中國民運的深刻的政治意義及其價值。

如今,中國民運向縱深進行著長足的發展。這場運動以毫不妥協的和平革命的精神,從而提出了在中國建立一種適應於中國勞苦大眾的制度──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只有這一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才是符合中國國民生存的唯一方式。也只有這一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才能使中華民族得到徹底解放的唯一途徑。還是這一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才能復興中華民族偉大創造的唯一動力。

思想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以及新聞自由是人類傳統的寶貴經驗和精神財富,也是人類所追求的唯一的生存的價值和意義。現實生活及其穩定而和諧的社會環境,都需要一個活生生的政治制度的架構來支撐其社會的演進和發展。而社會和諧與穩定所需要的是對國民的寬容和良善,以及其審慎的政治態度和靈活的統治藝術。它厭惡一切五花八門的各種主義的思辯和推論,以及憲法的空洞和毫無意義的說教,及其實用主義和形式主義乃至虛無主義的實施及其無恥的伎倆。以黨權主義私利為己任的生搬硬套的馬克思主義理論體系,由其體系派生出的戕害中華民族切身利益的各種制度,在民族解放及其復興民族偉大創造的進程和發展中,無論它們是多麼的完美,其性質只能是窒息並扼殺復興中華民族偉大創造的活躍的生命力。

憲法是國家的治國大法,每一個國家的國格及其高貴的民族傳統文明的氣質,都體現在對憲法的實踐當中。憲法不容許任何執政黨團、以及社會政治團體和社會民間組織、乃至每個自由個體的國民對其進行蔑視和不作為、甚至踐踏的違法行為。然而在中國,每個自由個體的國民都是遵紀守法的行為人。相反,那個執政的中共黨團卻屢屢無恥地違反和踐踏著這部治理國家的憲法,從而丟盡了國格而使中華民族在世界之林中無立足之地。這個執政黨在統治中國50幾年來,閉關鎖國地進行著屠殺國民的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暴力革命。在「土地革命」、「鎮壓反革命」一直到震驚中外的慘無人性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憲法以及從憲法所衍生的所有的法律條款,都被打翻在地並被踏上了一隻腳。直到現在,憲法還是被這個執政的黨團踩在腳下,從而失去了它真正的為勞苦大眾服務的法律精神,變成了戕害廣大國民的一部空洞的毫無價值意義的惡法。因此,實踐憲法是還憲法一個本來的真實的面貌;實踐憲法是爭取本應該屬於中國國民的最基本的政治權力;實踐憲法是一種使社會穩定和有序的根本的行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從被奴役被迫害的噩夢中驚醒。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現實殘酷的統治和現實政治的趨向。中國國民只有通過不屈不撓的抗爭,以大無畏的和平革命的精神去實踐憲法。也只有這樣,才可以避免和糾正現實社會中的各種違反憲法的惡劣弊端。我們應該運用憲法賦予每個自由個體的國民的基本權力,對專制暴政及其獨裁恐怖進行一場非暴力的自由民主憲政的和平革命。國家的肌體需要不斷地對其進行修正和改善,它的體制要以適應於民族復興的偉大創造為基准,從而否定一切戕害民族解放和民族復興的一黨專制的恐怖主義的獨裁政權。

暴力革命已經在中國實踐過,它的暴烈和血腥已經毀壞了中華民族傳統文明的根基。同時,也使中華民族長期以來所彙集的文化智慧的結晶和文明精神的菁華,在暴力革命和暴政的統治中毀於一旦。為了捍衛中華民族賴以生存和進步的傳統文化的基礎,我們必須實踐憲法,並在此基礎上推進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在中國取得全面的勝利。

(2006年3月13日)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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