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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求刑十四年 張子源盼法務部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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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二十七日電)前台中市長張子源涉嫌向名間電力公司勒索財物,遭檢方起訴並求刑十四年。張子源今天發表聲明指出,他為維護家族投資利益才居間協調爭議,不可能向自己家族投資企業勒索財物,可能有人刻意誣陷他,期盼法務部深入調查。

張子源聲明指出,標得集集攔河堰水力電廠BOT案的名間電力公司,是由東錦企業公司投資成立,他的家族是東錦公司的最大股東,佔有百分之四十三股份,電力公司實際負責人蔡仲伯與李金環夫婦是他的姻親。

他說,名間電力公司在施工時唯一的聯外道路,由冠遠建設公司向名間鄉公所承包拓寬工程,雙方因而發生道路使用的爭議。

張子源強調,他是受李金環邀請出面居間協調這起爭議,並未介入協調金額的具體事務,更不可能向自己家族投資的公司勒索財物。

他指出,根本不認識一起因本案被起訴的南投縣名間鄉長謝朝輝,並有股票證明他的家族是東錦公司的股東,所以有可能遭人刻意誣陷,希望法務部能夠深入調查,還他清白。

名間電力公司與冠遠建設公司發生道路使用糾紛,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調查認為,謝朝輝與張子源等人,藉機壓迫名間電力公司支付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的協調金給冠遠公司,其中六百萬元是電力公司的地方回饋金,九百萬元另外支付。檢方懷疑九百萬元流入特定人士口袋,對張子源以涉嫌勒索財物提起公訴,並求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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