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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酒測拒關說 優警受罰? 高市警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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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二十二日電)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八分隊績效第一名的警員吳志裕,上個月在轄區執行酒測時,疑因高聲嚴拒市議員陳麗娜關切,事後遭以「應對過當」記兩次申誡調職,市警局交通大隊長李水儀今天否認吳志裕遭處分與陳麗娜有關,而是執勤過程有瑕疵。陳麗娜也否認對警方施壓。

上月二十三日晚上,吳志裕在小港區大業北路與漢民路口執行酒測勤務,攔下一名滿身酒氣又未戴安全帽的男性機車騎士,陳麗娜後來到場關切,吳志裕一度以高聲調語氣說「都讓妳講情就好了!」並呼叫警網支援,強行對騎士酒測,但因這名騎士未達酒駕標準,吳僅開出未戴安全帽的罰單。

陳麗娜不滿吳志裕的執勤態度,於是在議會質詢李水儀交警執勤態度不佳問題,吳志裕隨後遭記兩次申誡並調至交大二分隊。

李水儀說,處分吳志裕絕非順應議員要求,當天吳志裕執勤經督察單位調查發現卻有應對過當情形,且執勤處置過程也有瑕疵,也沒有錄影或錄音存證,事後引發爭議,即使議員沒有質詢提出,一樣會被處分。

他又說,將吳志裕調至二分隊並沒有將他降調,因為二分隊比八分隊重要,更有挑戰性,讓吳志裕的長才更有發揮空間。

陳麗娜表示,當天她只有對吳員說:「有沒有依規定休息十五分鐘、喝水漱口?酒測值多少?」並未關說,沒想到吳員就對她大小聲,並認定她是在關說,所以才請吳員上級解釋。至於吳志裕遭記申誡調職處分是警方內部的懲處,並非她的權責,她也沒有向警方施壓過。

三十六歲的吳志裕,警察專科學校第七期,在市警局交通大隊服務十餘年,連續十年考績甲等,去年嘉獎一百零六次,績效在八分隊排名第一。吳志裕面對媒體則頗為低調,不願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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