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點部分作者 十三學士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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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訊】“冰點”周刊部分作者
致中共中央政治局諸常委的公開信

尊敬的胡錦濤總書記,尊敬的中共中央各位常委:

我們是《中國青年報》“冰點”周刊的部分作者。

2006年1月24日,共青團中央宣傳部決定,由於該周刊發表了袁偉時教授的一篇文章,反思中國近代史和歷史教科書,“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中央有關部門提出了嚴肅批評”,因此對該報總編輯和周刊主編通報批評,並“責成中國青年報對冰點周刊進行停刊整頓,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冰點周刊停刊整頓自2006年1月25日起。”該事件發生後,馬上引起海內外輿論的強烈反響,抗議聲不絕於耳。想必你們也清楚:恰恰是這一處理決定本身造成了 “惡劣的社會影響”,因為它既不合法也不明智,剝奪了公民最基本的言論權利和新聞自由的憲法權利,也破壞了本屆政府建設“和諧社會”的努力。

在過去的十一年間,“冰點”周刊的編輯和記者群體用他們的智慧和勤勉樹立了新聞界的典範。他們通過富於思想性的言論、對重大和有代表性事件的深度報道,啟發了無數讀者的心智,揭示了許多問題的症結,推進了社會的變革。這種極富獨立性的追求和科學性、建設性的態度使得“冰點”周刊成為這個時代我國媒體中少有的亮點之一。可是,偏偏是這樣的媒體卻遭到整肅,這究竟是怎麼了?難道說這就是我們念念不忘的“依法治國”,抑或念茲在茲的“和諧社會”?

各位常委近年來都在不同場合反復強調依法治國,胡總書記當選之後第一次公開活動便是出席憲法施行二十周年紀念大會,人們不會忘記胡總書記當時振奮人心的講話: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必須健全憲法保障制度,確保憲法的實施。……由於法律和體制不健全以及執法人員自身素質不完全適應等問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還不少,一些不同程度的違憲現象仍然存在。要抓緊研究和健全憲法監督機制,進一步明確憲法監督程序,使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能及時得到糾正。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從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在立法過程中充分保障憲法規定的公民的自由和權利﹔要切實擔負起監督憲法實施的職責,堅決糾正違憲行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然而胡總書記:眼前這起停刊事件違反了憲法第35條的規定,難道不是顯而易見麼?這條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們中的許多人與多數讀者一樣高度評價袁偉時教授的這篇文章,我們中也有人對袁文的論點並不完全贊成,但是堅決維護他發表文章的權利,因為袁文並未違憲違法。言論自由的基本內涵是人們有發表“錯誤言論”的權利。在任何地方,隻要人們隻能發表“正確言論”,那裡的言論自由就消失了。不僅如此,改革開放初期我們就確立了一個旗幟性的話語:“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准”,就是說,一種言論是否真理,必須發表出來,讓實踐來檢驗。但是,現在的情況卻是,宣傳部門操控言論口徑,它們成了檢驗真理的惟一標准。此外,今天這種違憲打壓落到了袁偉時教授頭上,明天就可能落到任何別人頭上,如同它過去曾落到劉少奇、彭德懷等各位的政治局前輩頭上一樣。團中央宣傳部或“中央有關部門”如果不喜歡袁文,完全可以撰文反駁,同時也要確保袁偉時教授再反駁的權利,絕不能違憲逞威封人家的嘴。更何況文責自負是文明媒體的通則,因袁文而查封《冰點》,就更不成體統了。

在一個法治國家,一個最基本的准則是所有公共權力的行使都必須有憲法或法律的授權,而且要給相關當事人提供法律上的救濟途徑。也就是說,當受到權力影響的人們認為有關決定違反了憲法或法律,可以提起訴訟,並且有權獲得公平的審判。可是,作出本次決定的團中央宣傳部和不斷作出封殺傳媒決策的中央宣傳部,在法律上完全屬於不具有法律人格的組織,它可以毫無顧忌地行使權力,然而,媒體或個人卻無從提起任何法律上的質疑。原因無他——它和類似的部門都不具備法律上的人格,它們完全是法律之外的組織。我國憲法序言裡說:“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証憲法實施的職責。”上述胡總書記的講話也強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然而,不具備法律人格的組織,本身就生活在憲法和法律之外,這類組織言出法隨,操縱著新聞機構生殺予奪之大權,難道你們看不出,這就是“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麼?

不少官員擔心,一旦人們暢所欲言會產生一些負面效果,例如引發社會動蕩,影響經濟發展,導致思想混亂,以及損害政府權威等等。可是,隻要我們放眼世界,就會看到這樣的擔心完全沒有必要。任何能夠長久維護的社會秩序都不可能建立在壓制的基礎上。在一個轉型期的社會裡,傳統的利益格局被重構,多元化的利益群體需要公開表達的途徑。各種言論的公開表達會展現真實的社會情態,讓決策有的放矢,而壓制異見隻能導致決策者閉目塞聽,井裡觀天,無從作出合理決策。平常各位常委都會到地方視察或調研,你們也經常為地方官員欺上瞞下苦惱,在調研過程中要求人們說真話,但是最後還是真話寥寥,甚至完全被欺瞞。其實,有了新聞和言論自由,一切都會變得十分簡單,根本不需要興師動眾地下去視察,公開的媒體就能夠披露所有的真相實情,你們所要求的各種資訊應有盡有,哪裡是地方官員能夠隱瞞得了的?

我們相信,居廟堂之高的各位常委對這個國家有著跟我們一樣強烈的責任感,我們也深知這樣一個大國的治理良非易事。如今,一方面是你們不斷地強調建設和諧社會,另一方面,社會中各種矛盾和沖突層出不窮,愈演愈烈。你們對開放言論空間引起一些動蕩的擔心並非完全沒有道理,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一個真正和諧的社會恰好是一個看起來充滿各種沖突的社會。尊重不同利益、不同觀念之間的差異,同時建立公正的制度使得不同的利益與觀念能夠開放而和平地相互競爭,國家才能夠實實在在地走向大治。古人所謂“同不可相治,必待異而後成”,講的正是這樣的道理。

當然,在這個具有長期專制傳統的國度裡,民主、法治以及憲政的建立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過,即便步伐緩慢,我們的方向卻必須正確。遺憾的是,近年來我國在新聞領域中實施高壓政策正是一個錯誤的方向。對“冰點”周刊的處理不過是最晚近的一個例証而已。

各位常委,回想三年前,“SARS”肆虐,“孫志剛事件”又引發了全國性的憤怒,你們能夠順應民意,放松新聞管制,廢除了臭名昭著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贏得了民眾的衷心擁戴和國際社會的好評。可令人不解的是,這樣的勢頭隻持續了短短數月,接下來卻不斷倒退。以至於在輿論管制下某些人更加有恃無恐,不但以所謂“非法上訪”、“惡意討薪”之類的荒唐借口肆意鎮壓對政府懷抱希望的苦主,還連續制造出比孫志剛事件更為殘暴的定州事件、汕尾事件等等,使社會危機不斷加劇,本屆政府的和諧、親民形象也嚴重受損。

有鑒於此,我們呼吁各位通過制止團中央宣傳部的違憲行為,回到三年前的和諧方向。如此則人民幸甚,國家幸甚,我們與各位也幸甚!

2006年2月14日

簽名(以姓氏拼音字母為序)

崔衛平(學者),丁東(學者),付國湧(學者),賀衛方(學者),郝建(學者),江曉陽(律師),劉曉峰(學者),馬少華(學者),秦暉(學者),童大煥(編輯),章詒和(學者),趙牧(編輯),朱學勤(學者)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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