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釋憲法院廢除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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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余歌滄雅加達八日電)印尼釋憲法院昨天決定,撤銷有關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二零零四年第二十七號法令,理由是該法令違反現行一九四五年憲法;這是釋憲法院繼本週二取消刑事法典中所載有關侮辱總統罪行條款後,一週內作出的第二項驚人決定。

該法令遭到廢止,除對被視為審法不周的國會是當頭棒喝外,也將使歷年違反人權事件受害者與前印共份子要求平反及索賠努力受挫。釋憲法院院長阿西迪基宣佈,院方認為,有如法令第二條及第三條所載、有關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宗旨及目標不可能實現,因為沒有法律確定性的保障;院方評估,法令全部內容與憲法背道而馳,所以,必須裁定為不具法律約束力。

據指出,這項法令被廢除並非意味著、通過和解方式來解決過去所發生嚴重侵犯人權事件的努力大門已完全關閉,仍可採用其他途徑,如透過政治決策或特赦方式來解決。阿西迪基又說,不一定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其例子如對亞齊獨運組織「自由亞齊運動」成員,以分配土地形式來進行賠償。

釋憲法院的裁決令人感到意外及驚訝,因為提出重新檢討該法令的兩造人士,即人權運動領袖阿斯瑪拉.納峇班與多家自力救濟機構領導人,以及知名回教學者尤淑夫哈沁,各自經由律師只要求修正被認為違憲的部分條款,如有關賠償等問題,不料,院方最後裁定,全部內容違憲必須加以廢止。出爐不過兩年的法令即被取消,是罕見現象。

納峇班指出,由此顯示國會制定法令的品質低劣,政府和國會應該為此感到恥辱,以及向全民道歉,因為利用數百億盾(約合數百萬美元)人民納稅錢制作的法令,不久即告無效。他認為,院方的決定將使侵犯人權事件受害者失望,因為又要等待更久的時間才能獲得公道。

現為東爪哇省絨望一家回教經學館主持人的尤淑夫哈沁指出,該法令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產生問題,因為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成立後,前印共拘留犯及政治犯可以透過法庭要求平反及索賠。事實上,印共過去曾做出叛國行為。尤淑夫哈沁是前總統瓦希德的胞叔,他在當年曾領導回聯安梭青年團在東爪哇與陸軍合作剿共。

知名文化人陶菲克.伊斯邁爾表示,歡迎釋憲法院的裁決,如果該法令落實,回教人士將被列為被告,必須向前印共份子道歉,而他們將獲得賠償。評論人士則指出,上述法令被廢除,是軍方出身的尤多約諾上台後,左右派集團較勁,右翼人士再度居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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