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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台鐵自行處分土地?立院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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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十三日電)台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排定審查鐵路法修正草案,討論是否開放交通部台灣鐵路局有自行處分土地、經營副業權限,以改善虧損現況。不過,因交通部未提對案,委員會決議等交通部提出對案、台鐵局評估並專案報告後,擇期再審查。

「鐵路法第七條之一、二、三、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是為賦予台鐵局有土地開發、土地處分權限,並能將土地收益運用於事業營業循環運用,同時允許台鐵局經營本業以外的觀光、零售、物流、餐飲、旅館等副業。

台鐵局局長陳峰男表示,台鐵在全台的場站及所有土地面積共約五千三百多公頃,市值約新台幣五千六百多億元,其中有一百九十八公頃可供開發、處分,若允許開發,挹注的資金對連年虧損的台鐵局有不少幫助。

不過,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曹爾忠(連江縣)、王昱婷(台南市)及親民黨籍立委劉文雄(不分區)等人批評法案送立法院審議程序可議。

曹爾忠指出,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雖然是由民進黨籍立委魏明谷(彰化縣)領銜提案,條文內容卻是由交通部及台鐵局草擬。他主張,鐵路局土地國有,開發、處分權限應屬國家整體土地政策一部分,不宜由立委提案,交通部應先經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再送審議,否則就是「便宜行事,賤賣國產」。

王昱婷、劉文雄也有相同看法。王昱婷說,雖不反對台鐵局經營副業,但應分階段開放,她質疑台鐵局目前有能力多元化經營副業嗎?劉文雄也說,交通部透過立委提案,決策倉促、粗糙,未來若傳出舞弊、圖利財團,提案立委難免有瓜田李下嫌疑。

交通部次長何煖軒答復表示,鐵路車站經營副業已是世界潮流,加拿大、日本的鐵路公司副業營收大幅超過本業,若不開放台鐵局經營副業,將無法脫離連年虧損困境,法條內容也是比照大眾捷運法研修,送立法院前也獲各相關單位同意,至於透過立委提案,未經行政院會討論,是因擔心時程拉得太長。

何煖軒的答復未獲曹爾忠等立委認可,委員會最後決議擇期再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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