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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虐父母強制親職教育 南市擬付車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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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上課還有錢可領?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施虐或管教疏忽的父母,經評估須接受強制性親職教育,但由於父母參加意願不高或影響上班,南市正研議給予車馬費的可行性,以鼓勵他們接受輔導。

各縣市對於違反兒少法部分訂有裁罰基準,強制親職教育執行狀況各有不同,南市研擬一套操作準則,以評估施虐父母人格特質及環境背景後,該「開罰」多少上課時數。

市長許添財認為,須接受親職教育的父母,可能本身就有失業或經濟窘困問題,沒上班沒錢賺,又勉強他們來上課,當然會心不甘、情不願,不妨以新思維突破他們設防心理,讓他們覺得上親職教育還有附加效益。

依規定,強親教育8至50小時,依南市今年開單7起個案中,最高時數達48小時,最少12小時,其中有2件拒絕接受上課,甚至有位父親不滿公權力介入,認為社工員並未實際進行家庭訪視,害得該名社工被挨告。

1年受案10件 2成拒上課

受委託執行強親教育的南市家扶中心主任劉淑惠表示,一年大約受案10件,約2成拒絕上課,其實主要是管教心態問題,不一定是社經、學歷偏低者,他們認為孩子教育是自家事,不用別人插手,更不會在乎給不給車馬費。

社會局長許金玲表示,各縣市對強親教育並無額外補貼措施,而且拒絕上課者,依法還可按次連續處罰,但基於正向鼓勵性質,針對經濟困頓者,以車資或餐費補貼名義,讓案主能夠理解市府用心良苦,建立更好信任關係,其適法性值得研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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