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豹:中國的「狗事」

侯文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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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訊】近幾個月以來,由於國內各地的狂犬病大有蔓延、泛濫之勢。先是在雲南,後又在廣東,複又在北京。也就是在北京,所謂的首善之區,因爲北京市政府的打狗行動引發了數百名愛狗人士的示威與抗議。集會抗議活動受到國際媒體的普遍重視,美聯社、路透社、英國國家廣播公司等媒體都報導這個活動,臺灣和香港的媒體也都大幅報導這則消息。或許是象雲南、廣東等地地處偏隅吧,地方老百姓的資訊獲取量與權利意識同北京相比好象低了許多,同時,他們的聯絡方式和手段也相當的缺乏,故才沒有發生類似於北京那樣的抗議活動。

根據據中央社11月11日發自北京的報導,北京近一個月以來強力捉狗的行動,引發愛狗人士今天在北京動物園前抗議。11日上午,北京動物園門口象往常一樣充滿遊客,但不同的是停放多輛中型巴士警車,很多公安在現場巡邏查問有異狀的遊客。不到11時的預定集合時間,愛狗人士就陸續抵達動物園門口,北京數百名公安也早在門口等著,先到的愛狗人士都混在一般遊客裏,沒有聲張,少數被公安發現的愛狗人士隨即被帶走。一名男子希望公安給他們表達訴求,公安不同意,男子一高喊,數名公安旋即把這名男子擡走,現場緊張氣氛上升。後來在抗議期間,公安也陸續逮捕多人。但幾名年輕女孩不顧公安抓人,準時在11時拉開抗議布條、高舉抗議標語,開始向在場的人表達反對屠殺的理念,一時間大批的抗議者把公安隔在週邊,公安沒辦法闖入拉下這些抗議標語。公安見狀,開始在動物園前拉封鎖線,把圍觀者和抗議者分開來,不讓後來的抗議者進去,控制抗議者的人數不再擴大。同時把播音車對著抗議者不停心戰喊話,警告抗議者「在動物園前聚集,拉布條、散發傳單、喊口號是違法行爲,警方將強行帶離」。但是抗議群衆沒有理會,反而高舉「尊重生命、關愛動物、共建和諧社會」、「反對屠殺」等布條、標語。同時也向警方高喊「放人、放人、放人」,要求釋放先前被逮捕的多名抗議人士。11時40分,警方在圍觀者和抗議者間淨空一大塊區域,縮小抗議者活動範圍。但接近中午12點的時候,封鎖線外趕來的抗議者也愈聚愈多,形成兩群抗議群衆在封鎖區內和區外相互聲援呼應。由於抗議和圍觀的人愈來愈多,動物園門前西直門外大街的馬路,在接近12時30分時封閉部分車道。下午1點多,北京公安開始部署準備清場,先在幾百公尺外的路口,由一字排開的警察禁止民衆路過動物園,抗議現場外圍也增援警察,驅趕路人趕快離開,讓封鎖區外開始淨空。到下午2時15分,北京警察在部署完成後,大批警察湧入抗議人群中,把抗議者推離現場,結束這場歷時逾3小時的抗議活動。

另據香港明報報導,臺灣東森電視臺攝影記者魯品農帶著小型攝影機靜靜拍攝現場,被公安上前盤問,然後被帶進動物園裏的派出所詢問,因其有臺胞證、記者證、拍攝影帶都被公安拿走,然後被單獨帶到一個房間。事後公安警告他迅速離開動物園,如果再到門口拍攝,將會予以拘留。同一時間,有三名北京當地的記者也被帶進去。

中央社記者張銘坤北京11月12日報道,對於北京數百名愛狗人士昨天集會抗議官方強力捕狗行動,北京警方認定爲非法集會,北京12日的主要報紙完全封鎖這個消息,連網路寵物論壇相關貼文也都遭到刪除。

爲什麽會關於狗的問題而引發被北京警方認定爲非法集會的示威抗議活動呢?真的是由於狗的緣故嗎?爲什麽會發生被北京警方定爲非法的集會抗議活動呢?這一切問題,表面上看來是因爲狗咬人所引發的狂犬病的原因。但事實上是因爲人的因素,也就是中囯共產黨與現實中國政府的不正常施政所導致的人禍。

爲什麽會發生11月11日的由北京愛狗人士所舉行的集會抗議活動呢?

原來是因爲北京自1995年開始禁止在市區內飼養身高35公分以上的狗,且一家只能養一隻狗,並需繳納管理費。2003年,管理費調整爲第一年1,000元,以後每年500元。許多飼主因爲付不起管理費,只好跟警察玩捉迷藏,或是在深夜遛狗。另外自從10月下旬以來,北京市政府就以遏止狂犬病爲由,大力捕捉流浪狗和沒有狗證的狗,北京城裏不許養大狗,身高35公分以上的狗通通要被捉,一戶人家只能養一只狗,養第二隻狗也要被捉走,許多愛狗的人都受不了平日朝夕相處的狗就這麽被捉走。無牌狗一旦被警察抓到,往往在主人面前就被活活打死;警方還鼓勵檢舉,接獲檢舉後甚至會直接沖進家裏把狗帶走。主要原因還是因爲政府方面對於民衆養狗的規定與限制太苛刻了,況且,狗作爲養狗人的私有財産,是受法律保護的,未經主人的許可,就當著養狗人的面私自把狗帶走或打死,是一種嚴重的侵權行爲。更何況,新的《物權法》已經頒佈。對於因爲狗咬人所引發狂犬病的問題,完全可以通過加強相關的管控措施來減少並避免狂犬病的發生。比如,可以強制要求所有的狗都注射相關的疫苗;或者要求養狗者必須看護好自己的狗,否則,發生事端,必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目前的相關政策不僅不文明,而且已經造成了嚴重的知法犯法,極大的侵犯了衆多養狗人的合法權利。

爲什麽會發生被北京警方認定爲非法集會的示威、抗議活動呢?

之所以會發生,罪魁禍首是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這部在89「6.4」天安門事件後於1989年10月31日倉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可以毫不客氣的的說,就是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禁止法》。因爲它的前提是必須經過政府的審核,也就是說,違反政府意願的集會示威就禁止舉行!這也就導致了雖然集會的主辦人事前向警方申請,但未獲核准的結果。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集會、遊行、抗議、言論、結社、出版等權利都屬於基本的人權,文明、民主的國家都實行的是備案制。既然現在的法律都是違反相關的國際人權公約的,你還怎麽讓要求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社會大衆遵守呢?!

中國現在正在舉國進行構建和諧社會的宣傳與活動,並且不管是黨國要人、還是黨國喉舌,幾乎天天在扯著喉嚨喊大力的開展具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和諧社會建設。但是,要是連一個狗的事情都不能夠有好的解決辦法,還談什麽構建和諧社會?連素來忠誠的狗都成了政府的難題與打擊物件,更何況有自由思想的人呢?中囯共產黨也真的要進行徹底的反思了!反之,蘇東的昨天就是「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的明天!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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