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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可考慮落日條款大赦 特別費爭議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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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二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葉宜津今天說,在特別費使用情形,恐怕很多首長都有問題,她可接受重新檢討、改善制度,甚至可同意朝野協商制訂特別法,考慮以落日條款大赦可能有特別費爭議的首長。

她表示,雖可原諒台北市長馬英九,但仍要真相,馬英九應坦然面對,反而對檢討制度有貢獻。

葉宜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馬英九特別費核銷案發生後,中國國民黨想為馬英九修改內規,台北市政府還自創統籌概算名詞,開始補破網,想幫馬英九脫罪、解套,更宴請媒體名嘴協助消毒,昨天還召開「摸頭」便當會。

她說,預算法規定,經費遇有賸餘時,除依法辦理,得轉入下月或下期繼續支用,但以同年度為限。預算法還規定,會計年度結束後,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

葉宜津指出,北市府自創統籌概算名詞,其實是想要脫罪,但核銷特別費的假發票,還是有偽造文書嫌疑,相信馬英九學法律,應非常清楚,希望馬英九不要知法玩法。

她說,馬英九案發前宣稱,所有特別費用於公務與公益,現在又說要一次捐出,都已無法證明馬英九的清白,反貪腐總部總指揮施明德說馬英九捐錢像贖罪券,只怕也贖不了罪。

葉宜津表示,大家都清楚,特別費放入自己帳戶,變成個人財產,有為自己不法所有的意圖與犯法嫌疑,希望馬英九誠實面對,不要為圓謊說更多的謊,以貽笑大方的手法遮掩特別費爭議。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台南縣)說,預算法中根本沒有統籌概算名詞,不知國民黨如何創造出來,法庭內也不可被套用,否則將來都不必審預算與決算,公款用不完就可放自己口袋。

他指出,桃園縣長朱立倫宣稱每個月用不完的特別費,年度終了時都會繳回,到底是朱立倫的政治道德水平較高或馬英九政治道德水平較低?朱立倫的法律標準較高或馬英九法律標準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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