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訪民控訴當局欺壓殘害其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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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 無錫市64歲的老訪民胡夏良,目前正被當局軟禁在家。他因合法權宜受侵害,從到法院打官司開始,到逐級上訴上訪,以求討回公道。但結果卻是越上訴、上訪越慘,其間並多次遭遇被暴打、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如今落得「家破人病,生不如死」;通過自身受到的嚴重迫害,他表示徹底看清了共產黨的邪惡、無恥面目。

法院判贏卻從不執行

97年因債務糾紛,胡將被告徐振萍告上無錫市崇安法院。98法院發出判決書判令:被告歸還債務,將其擁有的天成巷14號價值約2百萬元房屋抵債給胡夏良。

隨後胡到法院申請執行,按照相關法律,最多6個月應執行生效的判決,可直到2000年12月法院才以一紙裁定書裁定:已查封的天成巷14號房屋歸胡夏良所有。

胡對記者表示:「雖然有了裁定書,可執行法官羅興武在被告處吃、喝、拿後,故意不採取強制其遷出房屋措施,不向房管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被告徐拒不履行義務,反而與崇安開發公司經理唐紅星、房管局人員陳大明惡意串通,在裁定書生效後,用隱瞞法院已查封該房和九三年已銷售該房給徐的真相;將該房產賣給了第三人陳榮芬的事實的手段,非法騙取該房產權證給陳榮芬,造成該房產與被執行人徐無關,使判決書和裁定書至今無法執行。」

「我拿著裁定書找徐,她明確的對我講:『我在這裏黑道、白道都有路子,你敢住這房子,叫你死都不知道是怎麼死的』。她在當地無人敢惹。」

「我曾跪在法院門前,乞求法院執行。他們不但不執行,法院的法警還像打犯人一樣毒打我。」

胡依法律程式逐級到三級法院上訴,均得到書面答覆:裁定書是合法有效的。「可法院卻無任何作為,政府方面又說陳榮芬擁有的產權證是有效的,這就使我就是拿不到屬於我的房子。」

上訴、上訪反遭迫害更深

走法律管道不通,胡不得不到各級政府信訪部門上訪,還申請過行政復議,但均無人理睬他。胡表白:「我非常絕望,03年4月間在無錫市政府辦公室撞辦公台試圖自殺,在官員中引起反響,隨後無錫市信訪局局長和政法委書記找我談,要給我10萬元了結此案,我表示死也不同意,他們兇相畢露的說:不行,那就關你,拘留你。」

胡為了促使他的冤案能得到解決,不得不跑遍他認為能給他一線希望的地方上訪。曾去過無錫市駐北京的辦事處交涉。

「結果是無錫市信訪局局長夏乾坤派的人把我抓起來,非法拘禁後,暴打,打斷了我的兩條肋骨(有診斷報告書和X光照片為證)、不給飯吃;在大冬天脫光衣服冷凍。我現在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全身都是病;我現在回想起當時被暴力虐待的情景,仍感到慘不忍睹、不寒而慄。」

「04年7月11日,我還上到無錫市政府26層的『保鮮』大樓樓頂往下扔我的案情材料,致使我的冤情在當地影響很大,許多人都知道;6年中我15次去北京,依法逐級上訴上訪,無人理睬比起被野蠻毆打就算好的了。」

記者:「你憑法院的有效判決書和裁定書去上訪上訴,仍投訴無門,說明什麼?」

胡:「他們連自己的法律檔都不承認,什麼依法治國,保障人權都是騙人的,共產黨用黑社會的手段對付百姓,也讓我們看清了它的騙子和流氓的無恥嘴臉。」

記者:「找過媒體説明,曝光惡行嗎?」

胡:「我的事在當地影響很大,《無錫日報》和《江蘇法制報》不但不對我的遭遇曝光,反而作為政府的喉舌,用我的實名登報攻擊我是無理上訪,這是侵犯我的名譽權,同時在名譽上打擊報復信訪人,我欲告他們,但法院不予立案。」

記者:「這些年來的依法維權抗爭,付出了血的代價?」

「是的,是的,這些年來僅遭關押就十幾次,還多次被毒打、被辱駡,被毫無人性的摧殘,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真是沒有活路啦。」

「一年多前,我和村裏20多戶人家賴以生存的土地也被當地政府收回,要建什麼廠房,說收回就收回,沒有一點補償和說法,每月只給150元的生活費,大家都被逼上絕路了。我目前病貧交加,負債累累,過著不是人過的日子。我為我說的每一句話負法律責任,懇請各界有識之士、團體組織出手相助,申張正義!」

記者致電無錫市崇安法院、無錫市信訪局,均無人接聽電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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