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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訴訟案 高院將傳李傑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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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三日電)總統陳水扁「柔性政變」說訴訟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召開言詞辯論庭;合議庭原本預定上午完成辯論終結程序,但兩造對國防部長李傑證詞有不同意見,審判長鄭三源諭令十二月五日十一時三十分再開辯論庭,並傳喚李傑作證。

高院於三月首次開庭時,陳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當庭提出編號(上證二十六)的密封文件,內容為李傑向陳總統的書面報告,指稱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前總統府戰略顧問曹文生曾至李傑辦公室,建議他「藉病住院」,對當局形成壓力;同日前參謀總長羅本立也致電表達同樣訴求。

不過,當時擔任參謀總長的李傑以國軍必須嚴守軍隊國家化為由,回覆兩人「歉難照辦」。

林志豪在開庭時指出,陳總統在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的發言中,曾闡述柔性政變的定義為「退役將領強力遊說現役高級將領,要求他們稱病住院即提出辭職」,與李傑所述相符。陳總統明顯指涉柔性政變者是少數退役將領,並非連、宋教唆發動,但委託律師在整理爭點時,卻捨而不用,曲解原義。

連宋委任律師李復甸表示,李傑與陳總統有長官與屬下的關係,一定會為長官辯解,他並不意外;況且上證二十六文件中,證詞筆跡與簽名並不相符,這項證據並不可信。

李復甸說,陳總統演講內容所指泛藍陣營或連宋陣營,在一般民眾認知就是指國民黨、親民黨,當然和身為黨主席的連宋兩人有關,陳總統所言仍然是指連宋兩人發動政變。

合議庭聽取雙方陳述後,認為有傳喚李傑到案說明的必要,諭令十二月五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再次召開言詞辯論庭,以證人身分傳喚李傑到庭,預計年底前作出二審判決。

陳總統於二○○四年十一月在立委競選場合與民進黨中常會中,公開陳述「柔性政變」說詞,引起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十二月間判陳總統敗訴,須給付連戰和宋楚瑜各新台幣一元,且應在自由時報等報頭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啟事一天,陳總統不服,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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