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廣湘:我真的不情願相信「無官不貪」

黃廣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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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據《南方人物周刊》報導,地處皖西北的阜陽,是春秋戰國「三子」(老子、莊子、管子)、魏晉「三曹」(曹操、曹丕、曹植)、華佗、陳摶等歷史文化名人的故里。然而在近五年裏,阜陽卻因爲「盛産」貪官而名揚海內、外。從原市長肖作新夫婦腐敗案起,阜陽的蓋子不斷被揭開,兩任市委書記王懷忠、王昭耀先後倒臺,媒體報導說,「到目前爲止,阜陽市幹部中已經有兩名省、部級、八名市委常委、11位廳級領導幹部,因腐敗而落馬。」

不僅如此,阜陽還曾經發生了震驚全國的研究生亓培玉被追落水致死案,危害全國的劣質奶粉、大頭娃娃事件,物價局長爲教育亂收費而辭職事件等等。當地人戲稱,阜陽幾乎每年都要發生一到兩起「轟動全國」的大案件,成爲「新聞富礦區」。

先說法院。2005年5月,阜陽中院腐敗窩案的蓋子被全面揭開:阜陽中院副院長王建民、朱亞,中院執行庭長王春友、副庭長尚傑,經濟審判第一庭庭長陳和平,經濟審判第二庭庭長董炳旭、副庭長薛懿,刑一庭庭長巫繼成,刑二庭副庭長李先義,等等,涉案人員十餘人。

至今年4月止,阜陽中院又爆出冷門:尚軍、劉家義、張自民相繼落馬,這三任院長連續主政阜陽中院十幾年,而且涉嫌的主要犯罪事實也都發生在擔任院長期間。張自民是在任上案發,尚軍擔任安徽省衛生廳副廳長不足三個月就案發,而劉家義在阜陽市政協副主席位上還不到一年。從案發時間上看,尚軍和劉家義是去年,張自民是今年4月。

新華社在報導這一窩案時列舉了這樣一些例子:刑一庭庭長巫繼成收下一位想給丈夫辦假釋的女人賣地的幾千元錢後,這位有著20多年庭審經歷的法官在辦公室裏強姦了她,被判重刑的其夫隨後獲假釋出獄。一名案犯強姦、輪奸多位少女,巫繼成與他的母親發生性關係後,大力相助讓他差點逃出法網。至少與六名當事人親屬發生性關係的巫繼成,因強姦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再說公安。被王懷忠提拔起來的公安局局長付洪傑爲了取悅王懷忠,竟然恬不知恥地說:「市長,我這個公安局長沒頭腦,你咋說我咋幹。」後來王懷忠出事,付洪傑畏罪自殺;阜陽市國家安全局局長閃步軒因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被終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原阜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種永紀,因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等罪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原阜陽市交警支隊長韓明亭,因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看了這篇報導後,我有一種心理崩潰的感覺,尚存的一點信心也似乎徹底喪失了。現在常有人議論說「無官不貪」,起先我是不大相信的──每一個官員都是經過黨多年培養,多方考察,多方把關的,怎麽可能每個官員都貪呢?然而,近年來一些地方官員不僅前「腐」後繼,而且不斷有「窩案」曝出,往往一個貪官帶出一串貪官,惟不同的只是貪多貪少而已。阜陽市五年裏出現這麽多貪官,說明只要擁有絕對公權,就一定會貪,而且是前「仆」後繼,不懼坐牢殺頭。

我從不相信「無官不貪」,到將信將疑,再到深信不疑,這個心理變化過程是十分痛苦的。「無官不貪」從人性角度來講,可以作爲「無人不貪」的縮影。即每個人都有其貪欲的一面,對伸手可及財物都有想占爲己有的衝動。但是在社會機制和人類道德的雙重制約下,這些衝動又會被強行納入某種通道內運行,從而現實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反過來說,假如在毫無「制約」的情況下,人類的貪欲一定會象脫繮的野馬,肆意狂突。

現在中國官員們所處的是一個什麽樣的環境呢?官員基本都是黨的各級領導層層任命的。雖然黨內有監督條令,幹部有各種懲處辦法,20多來也出臺若干政務管理的法律法規,但是,官員監督和社會法治的效果卻差強人意。各路貪官如雨後春筍過江之鯽,斬不盡殺不絕。究其原因,就是缺失民主的監督機制形同虛設。我們不是沒有監督,相反,各種監督措施浩如煙海,世界上可能就數我們國家的條規最多最繁複,可是因爲它在實際操作時拒絕了民主這一最嚴酷的程式,仍然迷信於體制系統內的「官──官」互監形式,所以很難達到監督效果。首先一個地方的「一把手」擁有絕對權力,公、檢、法全在他的控制之下,地方上誰能監督得了他?一個部門的「一把手」擁有絕對權力,大事小事全他說了算,部門紀檢幹部怎能監督得了他?如此類推。如此各霸一方的官員,在他的上級沒有得到確切舉報的情況下,基本上失去應有監督環境。一個失去監督環境的官員,其欲望必然象失去閘門的洪水,恣意忘形了。

有人在分析阜陽出現上述情況的主要原因時認爲,是王懷忠、肖作新主政時期形成的扭曲的政治生態。現任阜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胡連松指出,王懷忠等腐敗官員影響了一代人,帶壞了一方風氣,搞亂了幹部的思想。其帶來的危害既有有形的,又有無形的,具有相當強烈的破壞性、滯後性和延續性。我以爲這種分析仍然是表面的,沒有觸及問題的實質。王昭耀、王懷忠、肖作新等貪官只是貪官中的「這一個」,他們的貪腐行爲不足以扭曲固有的「政治生態」,相反,他們恰恰是扭曲的政治生態的犧牲品,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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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阜陽十大貪官落馬榜

1、2003年,阜陽市原市長蕭作新和其妻(勞動保障局局長)因貪污3,000萬元人民幣,分別被判處死刑與無期徒刑。

2、2003年12月9日,安徽省原政法委副書記、曾擔任阜陽市委副書記、市長的李和中,因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3、2003年12月29日,原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因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被二審判處死刑。在擔任副省長之前,王懷忠是阜陽市委書記。

4、2004年12月,阜陽市委原秘書長張華琪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及其妻姚舒皊受賄一案終審判決,判處張華琪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2005年8月3日,原阜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種永紀涉嫌受賄、貪污、私藏槍支彈藥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公開宣判,種被判處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6、2005年8月19日,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王昭耀被免除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並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王昭耀在調任合肥之前是阜陽市委書記。

7、2005年12月9日,原阜陽市政協秘書長徐波貪污受賄案宣判,受賄136萬的徐波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8、2005年10月1日,安徽省政府宣佈免去尚軍的省衛生廳副廳長職務。此前尚軍擔任阜陽市委副書記,到合肥任職不到半年。

9、2005年,阜陽中院兩名副院長王建民、朱亞,十餘名庭長、副庭長涉嫌受賄,悉數被判刑。

10、2006年8月底,曾經擔任阜陽中院院長的尚軍(女)、劉家義、張自民,因涉嫌受賄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分別被安徽省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移送安徽省的安慶市、滁州市、六安市三地檢察院審查起訴。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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