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祥:理論與實踐和諧統一的奴隸制社會

李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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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先引用一段中共新華網中關於人權的敘述:

中國政府和人民從自己的歷史和國情出發,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和長時期革命和建設的實踐經驗,在積極參與國際人權領域中的活動和對外人權鬥爭中,將人權的普遍性與中國歷史、文化和現實的特殊性結合起來,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人權觀。這種人權觀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一)人權普遍性的原則必須同各國國情相結合。(二)人權不僅包括公民政治權利,而且包括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不僅包括個人人權,還包括集體權。(三)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人權——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人權,沒有生存權、發展權,其他一切人權均無從談起。(四)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五)穩定是實現人權的前提,發展是實現人權的關鍵,法治是實現人權的保障。(六)人權在本質上是一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七)評價一國的人權狀況不能割斷歷史,脫離國情。

在國際社會關心中共人權問題的時候,上述幾條是中共的官員總會強調的,尤其是把中國人的生存權與自由的思想、自由的言論等對立起來,似乎要吃飯,要發展就不能有思想和言論的自由。相信多數人都想不通為甚麼會有這種觀點,讓大家說說話,怎麼就吃不上飯了呢?但是稍一研究中共的理論基礎,就會發現這個觀點確確實實體現著馬克思理論的精髓。

按照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人類歷史一定要經歷從原始共產主義、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要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到共產主義社會這樣一個發展過程。因此只要生產力水平低,為解放生產力,保持生產效率,使生產力得到最大的發展,必然需要建立奴隸制。

在一般的教科書中,奴隸的定義是:「會說話的工具」,不算是人,與牛、馬、設備機械差不多,可以買賣,不佔有生產工具,他的主人處理他,就像處理一件物品。明確地講,奴隸亦有生存權,但不被當作人來看待,奴隸就是失去了人權的人。在奴隸社會中,大部份人被當作奴隸,除了生存權之外,被剝奪做人的權利,只消耗最低的生活資料,為了勞動而活著。

上述中共給出人權確實可以很簡單地從上述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框架中導出。中國現在太窮了,生產力太不發達了,因此只能建立奴隸社會,老百姓如果亂說亂動,就會降低生產力,降低了生產力,老百姓就會餓死,無法生存。因此人權普遍原則就需要與奴隸制的「國情」相結合,不能「割斷這個歷史」,要考慮奴隸制國家的「集體權」,因為奴隸制也是歷史的必然,因此要維護奴隸制國家的「穩定」和「發展」,要在奴隸制國家的主權範圍內來考慮人權。奴隸首要的權利是生存權和發展權,而不是一般意義的人權。

但是馬克思理論中的奴隸社會在共產黨出現以前,從來沒有在人類歷史上出現過。非洲的原始部落人們也一樣生存,沒有因為不進步到奴隸社會把大家都餓死。倒是共產黨執政的國家中,不是直接把人殺掉一小半,就是在政權建立後的和平時期,還可以把人餓死十分之一。實際上正是這些共產黨統治的國家,在實踐著馬克思主義的過程中,打著建設共產主義的幌子,建立了真正意義的奴隸制社會。

所有共產黨的統治的國家都最大限度地摧毀了該社會的生產力,即使對於中國這樣曾經獨步於世界兩千餘年的經濟強國,也在共產黨的統治之下變得一窮二白,甚至導致數千萬國民被餓死。而這反過來又成為實施奴隸制的依據。中共在欺騙國民中,把中國經濟形態的轉變當成是貧窮向富裕的轉變,以沒有現代工業能力作為貧窮的指標和依據。以殺雞取蛋、竭澤而漁方式獲得的局部發展來證明其實施奴隸制的優越性。

在中國,曾經有一段時間,所有的勞動者,包括生產的管理者——一以前的資本家都失去了生產資料,所有的勞動者都被限制在人民公社和大大小小的國營、集體單位中,不得自由轉換單位,如果拒絕在這些單位中勞動,將會被處以強制勞動教養——勞教,實際就是在監禁中強制勞動。所有的國民不得有自由的思想,必須接受共產主義思想改造。如果拒絕,同樣會被勞教。

在這同時,數千萬共產黨各級組織的專職人員完全脫離具體的生產活動,甚至是社會管理活動,但卻控制了所有的生產和生活資料。黨委凌駕於政府和法律之上,決定了所有勞動者的一切,包括生死。顯然在這個社會中,這個黨組織就是奴隸主,而所有的勞動者就是奴隸。這個社會就是在馬克思理論指導之下而建立的,達到了理論和實踐和諧的奴隸制社會。@*(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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