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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兄無照「三貼」撞車 弟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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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蕭夙眉/中縣報導〕台中縣賴姓媽媽讓15歲且沒駕照的長子「大賴」騎機車,搭載媽媽和10歲弟弟出門,卻與大里市公所資源回收車發生車禍,弟弟因頭部重創宣告不治,賴媽媽痛失一子,另一子面臨刑責,傷痛又自責的說「一切罪我來扛,後悔讓兒子無照騎機車」。

警方調查,14日晚間,就讀高職一年級的「大賴」,騎機車載媽媽與弟弟出門,媽媽坐後座,弟弟站腳踏板,行經大里市健東路與銀聯二橋時,與左轉的大里市公所清潔隊資源回收車發生車禍。

站在機車腳踏板的「小賴」頭部重擊資源回收車右後方,當場昏迷不醒,經送醫昨宣告不治。

警方表示,「小賴」的安全帽嚴重凹陷,警察到場時,安全帽已掉在地面,疑似尺寸不合,無法保護頭部,撞擊後脫落。

賴媽媽說,事發時視線好,資源回收車未打方向燈,且開遠光,讓他們母子刺眼;「大賴」供稱,當時騎得很慢,其他不記得;資源回收車林姓駕駛說,他察覺右後方「砰」一聲,下車一看,1女2男躺在地上。

賴媽媽讓無照的「大賴」騎機車,而且違規「三貼」,得知「小賴」沒救,她難過得數度昏了過去,面對「大賴」無照騎車發生車禍,賴媽媽在警局裡,雙拳緊握,一切的恨盡在茫然的雙眼,她痛哭、後悔讓「大賴」騎機車,失了神的嚷著「一切都是我的錯,所有的罪我扛」。

警方表示,調閱路口監視器,確實是由「大賴」騎機車,檢警會同法醫驗屍,並召開臨時偵查庭,訊問後,「大賴」、林姓駕駛當場釋回,將再釐清責任。

大里市公所表示,對這起車禍感到遺憾,將加強隊員行車前教育,加設警示、反光等標誌,確保行車安全。

小法典/本案相關當事人可能觸法部分:

▲肇事的15歲少年「大賴」

未注意前方車況,且違規讓人站立機車腳踏板,可能觸犯刑法因過失致人於死,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

▲賴媽媽

根據刑法第14條規範,行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為過失;例如,賴媽媽應注意且能注意「大賴」無照駕駛可能的結果,卻未注意,仍讓「大賴」騎機車,嚴格來說,可能觸犯過失致死。

▲林姓資源回收車駕駛

刑法第276條,從事業務的人,因業務上過失致人於死,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道宣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廖本揚,整理:記者蕭夙眉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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