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人士關切台灣病人到大陸進行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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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一日專電)專注中國強制摘取死刑犯器官的人權人士,開始關切台灣與香港病人到大陸進行器官移植問題;「國際特赦組織」呼籲,任何人考慮接受中國的器官,應有道德、良心意識。

中國大陸摘取死刑犯器官,並高價出售給外國人的惡行,最近又受到國際社會注意,英國廣播公司(BBC)記者日前實地調查報導,儘管中國當局已立法禁止販賣器官,但販賣死刑犯器官的現象依然盛行。

據報導,許多美國、歐洲及日本人到中國大陸接受器官移植。揭發中國非法強行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加拿大人權律師麥塔斯,日前點名香港及台灣病人也到大陸進行器官移植。

與麥塔斯共同進行調查的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基爾格,在答復中央社記者詢問時也證實,他們最近接到一份令人不安的報告,並將於四日上午在渥太華公開說明,他並未透露報告內容。

他們於七月分公布的的調查報告指出,大陸被囚禁的法輪功學員定期接受體檢,這絕不是為了他們的健康,而是要與尋求移植的病人進行電腦比對,移植的器官包括肝、腎臟、心臟與眼角膜等。

報告表示,中國大陸器官移植數目快速增加,對象經常是外國人,單是執行一般死刑犯及法輪功囚犯以外的來源,已無法解釋。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問題研究員法蘭西斯,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中國的器官只有極少數是自願捐出,大多數強迫從死刑犯身上摘取。換言之,台灣病人在大陸接受的器官有相當比例是來自死刑犯,甚至有可能是法輪功學員。

目前並無法律可以約束個人到中國接受器官移植,但專家指出,至少這些病人事先應被告知事實,並說服他們不要接受類似醫療,除非能百分之百確定,器官是自願捐贈。

許多病人可能在沒有其它選擇下,才花錢到大陸進行器官移植,但法蘭西斯仍強調道德、良心上的訴求,特別是這些器官可能是強迫摘取自未經同意的死刑犯身上。

雖然中國政府強調已立法禁止器官買賣,所有捐贈必須要有書面同意,但從二零零零到二零零五年間,至少有四萬一千件器官來源無法交代。

法蘭西斯表示,中國政府不能再坐視這個嚴重違反人權的問題,必須要加強管理及調查。

台灣衛生專家指出,到大陸接受器官移植是個人行為,政府很難管理,官方也沒有正式紀錄與統計,至於大陸器官的來源更是個大問號。

他表示,台灣病人在大陸接受器官移植固然有成功例子,但失敗的也不少,由於大陸醫療水準不齊,有人在大陸手術失敗後,再求助台灣醫院,反而造成台灣醫療體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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