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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檢:聯電提供和艦技術及客源損害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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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九日電)新竹地檢署今天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等人依背信罪嫌提起公訴。檢方表示,曹興誠等人擅以聯電的人力、管理技術、客源與營業秘密技術提供給中國和艦科技,但利益未分配予聯電股東,也未將這項重要的計畫揭露於財務報告上,已損害聯電股東的權益。

起訴書指出,曹興誠與宣明智面對台灣人在中國創立的中芯及宏力等半導體公司的挑戰,亟思在中國競爭激烈的晶圓代工市場取得領先,明知政府並未全面禁止赴中國投資,又八吋以下晶圓鑄造為政府重點發展產業,特予各項租稅優惠及投資抵免,而曹興誠等人卻自囿於佈局中國的市場策略,罔顧政府法令及聯電公司股東權益,與中國和艦謀議策略合作。

起訴書指出,聯電為擁有九十萬名股東的股票上市公司,卻未將與和艦的策略合作計畫在董事會正式提案討論,也未依法公開揭露相關資訊。

起訴書指出,聯電在公司與和艦之間建構一個資訊平台(即和艦人員通稱的「網咖」設備),雙方憑藉帳號及密碼登入,閱覽及下載營業及客戶秘密資料,藉以生產八吋晶圓,使未設研究部門的和艦公司得以經由取得聯電營業秘密技術,以及人力資本的充分支援,在短時間獲利。

在聯電的支援下,和艦於九十三年二月間擁有零點二五微米混合訊號製程技術,三月間即達到月產能一萬六千片,達成設廠以來單月損益平衡目標。

另外,九十三年間,和艦公司因為支援聯電客戶的產能需求,使產能利用率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獲利約美金五千五百萬元,但這項利益並未依年度分配予聯電公司股東,也未揭露於財務報告。

起訴書指出,曹興誠、宣明智、鄭敦謙等人擅以聯電的人力、管理技術、客源與營業秘密技術提供給中國和艦科技,並協助和艦公司資金籌募、建廠、營運與客服管理等所有事宜,已對聯電股東的權益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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