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禁乞運動:雷雨欲來風滿樓

陳永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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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訊】目前全國各地無錫、常州、蘇州、南京、廣州,成都、深圳等城市在醞釀設立「禁討區」,而且有波及全國的趨勢。因此我向一大批自由主義者例如徐友漁、顧肅、秋風等約了稿,在《新京報》上發表了十五篇左右的文章,為乞丐辯護。

   「禁乞」不是一個簡單的是事情,而是可以從中嗅到從不遠的將來傳來的,一個不詳氣息,一個巨大社會動盪即將發生的預兆。

   法國大革命前夕,也出現了「禁乞」問題。托克維爾在《舊制度和法國大革命》中寫道,人們不適宜最殘暴的手段對付那些不幸的人。1767年,舒瓦瑟爾公爵想一舉掃除法國的行乞現象。在總督的信函中,可以看到所用的手段是何等殘酷。騎警隊受命同時逮捕國內的所有乞丐,據說這樣被捕的乞丐達5萬多人。 這樣的類似情況還發生在法西斯德國和義大利。

   這些情況背後的問題,也就是尼采和舍勒的「怨恨」。當劉小楓在《現代性社會理論緒論》論述了「怨恨」與現代性的問題,而他在與吳伯凡的對話之中,就暗示了這是中國當下問題的關注。馬克斯•舍勒1914年的著作《道德建構中的怨恨》,承繼了尼采的怨恨命題。他所謂的怨恨,是肇始於不公正處境引來的傷害,因無力反擊,而只得強抑情感波動,使其不得發洩而產生的一種自我毒害的心態。這種基於生存性無能之體驗的報復欲望,是仇恨、嫉妒、陰惡、幸災樂禍等不良情感的綜合,又在程度上高於它們,其間一個主要的差異便是:報復、嫉妒等情緒往往由特定的誘因引發,且與確定的物件相聯繫,而怨恨則並不產生於某一特定、具體的誘因,也不隨特定誘因的消失而消失,它是一種更加持久、更加盲目的心態。

   中國的土地革命意在解放農民,徹底解決民生問題。可是如今回首,歷史形同夢魘,呈現出黑色的荒謬和絕望。一百多年的努力,如果依然如故,甚至更加糟糕。如今中國屬於社會矛盾趨於激烈,城鄉差距頗最大。社會底層惡劣的生存狀況又重新成為社會動盪的根源。

   我在於建嶸博士的講座上,和他溝通過這樣一個想法,那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要形成目前社會底層抗爭中的工農聯盟已是不可能的。因為在社會底層之間,城市的和農村的之間,有著巨大怨恨。

   與農民相比,大多數城市人還是比較幸運的,特別是生活在富庶的經濟中心如海城市的人們來說,經濟的增長意味著他們還能通過辛勤勞作維持溫飽,尚未墜落到生存線以下。但是他們同樣感受到生存競爭的嚴酷,對眼前沿和未來的生活缺乏安全感。

   這些各地政府極力渲染乞丐的危害時,這時候就喚起大多數市民的恐懼,他們脆弱的神經立刻繃得緊,唯恐自緊的己成為乞丐犯罪的受害者。他們無法分辨謊言與真實,因為盲從本來就是他們精神世界的一部分,而他們的不安全感使他們變得更為神經過敏,所以對謠言他們寧信其有,不信其無。反正禁乞對其沒有切身利害關係,反而「對他們有利」,所以他們樂見其成。

   而必須看到,乞丐的主要來源是農民,因此,城市市民對乞丐的歧視,也是與城鄉二元結構和衝突有關的。

   類似的怨恨有德意志民族對猶太人的其實,因為認為猶太人對德意志的生存構成威脅。其實城市民眾也是受壓迫者和弱者,但是其無法與強者對抗,怒氣必然針對更弱者乞丐和農民。詹姆斯.斯科特也提出一個道理,說當社會底層沒有能力與上層對抗時,非常弱勢時,他就會把仇恨的對象指向與他們地位相等或比他們還差的人。

   我的這次「禁討」組稿活動, 我認為是體制內部進行努力,能夠用盡現有的最大空間,這樣效果不僅最明顯,而且能為未來奠立不易的社會結構。而且這樣的努力沒有正當性與合法性的對抗,從整體也能獲得最大支持,消耗最小。而且如果當局否認,那它也就是自殺行動。因為否認自己的法律,會造成當局內部也認為自己是不道德的。

   乞丐的權利是法律之下的權利,這次的努力是法學家的努力,只是中國大多數法學家是沒有能力到場的(這次有著名法理學教授卓澤淵先生)。卡爾.施密特在《羅馬天主教與政治形式》中說,歷次革命運動都確證了一個事實,法學家被看作特殊的敵人。他們是現存秩序的「神學家」,其實,法學家是一些支援革命的人,他們使革命充滿了激情,去爭取被壓迫者和被傷害者的權利。(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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