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企業年終獎金認列年度 依權責發生期間認定

人氣: 5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六日電)歲末年終,不少公司都在元旦後與新年前發放年終獎金,至於這筆公司費用歸屬年度如何認定,財政部表示,依據權責發生的不同,認列年度也不一樣。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指出,最近接獲一些公司對於年終獎金歸屬年度的疑問。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員工年終獎金屬於薪資範圍,所以,在採用以權責發生制為會計基礎的營利事業,若年終獎金經營利事業於公司章程載明,或股東會預先議決,或經事業與職工預先約定應予支付,並訂明給付標準的,則在年度決算前,雖未實際支付,但因權責已發生,當期結算時,應准用應付費用列帳核認。

反過來說,若獎金在當年度決算前,未有這類權責發生,是於次年度才決定支付時,國稅局表示,則應併同次年度薪資支出,予以核實認定。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