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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慶侯╱特稿)4歲王燕,是今年第3個受虐致死兒童。
王燕可憐。可憐之一是生父生母棄養不顧,泯滅人性,王燕迄今仍孤零地躺在第二殯儀館,新聞已傳遍全國了,父母仍未來探她最後一面,王燕地下有知,情何以堪?
可憐之二,是所託非人,保母郭筱薇膝下育有稚子,拿了托嬰費,不但不能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反而將王燕照顧到死。
可憐之三,是左鄰右舍,明知壁牆隔音薄如紙,針落蟻語靜可聽聞,為何童稚慘遭凌虐,尖叫聲勢必直入雲霄,卻人人不知,這是沒有慈善心作法。
王燕之死,凸顯台灣社會目前存在的3大問題;作父母的不照養兒女、作保母的無愛心、作鄰居的未善盡守望責任。
以父母而言,既然生了,就要照顧到她成人,生了就丟,這是沒有慈悲心的表現。以鄰人而言,若明知有悲劇在上演,卻充耳不聞,任由幼童受虐,一旦喪命,豈非等於死在我手?以保母而言,受僱撫幼,有金錢代價,本就該善盡責任,保護唯恐不及,豈可虐待洩憤?若無耐性無愛心,就不該幹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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