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只領導不負責的荒誕邏輯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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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訊】位於廣東梅州的興寧市特大礦難發生後,廣東省委省政府決定:興寧市長曾祥海及梅州市長何正拔停職檢查。面對嚴重的礦難,副省長游寧豐說:「我作為省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省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感到十分痛心和愧疚。」可是事故發生地梅州的最高長官,市委書記劉日知,卻一個字都不談及自己應負的責任。

當然,游副省長「誠懇」的套話和劉書記「冷血」的超脫,並不代表他們的個人品性,他們的表態,實際上是根據此類事故的處置慣例來提前對號,儘管事故的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但我們知道,游副省長的黨內處分是免不了的,而負有更直接領導責任的梅州市委書記卻無需為如此嚴重的事故承擔哪怕一絲一毫的責任。11/24海難後的山東省副省長韓寓群、遼寧阜新礦難後的遼寧省副省長劉國強,都是替僵化腐敗的中共官僚體制被黑鍋的地方最高領導,他們無一例外地擔任行政副職,同樣慘烈的廣西南丹礦難、河南大平礦難等事故的最高領導責任,也都是由省市自治區的行政副職領導承擔下來。

這時候,見了功勞就搶,逮著機會就吹的「偉大光榮正確的黨」,總是表現得十分低調,尤其是所在地的黨委一把手,往往沒事人一樣地跟在安全監督部門的屁股後頭,發一些可有可無的指令,虛張聲勢地說幾句事後諸葛亮的重話了事。可是,誰會相信他們的誠意呢?要知道,這些黨的最高領導們,一貫不需要為事故承擔責任,也不會因為事故的嚴重性而影響他們的仕途(即使那些表面上受了處分的行政副職,有時也未必真要承擔什麼責任,11/24海難中受處分的山東省副省長韓寓群,沒過都久就當了山東省的省長,至今仍舊在位)。

眾所周知,中共統治下的中國,是一個「黨天下」,像曾祥海和何正拔這樣的最高行政長官,其實並不是最高決策者,真正的權力,按照冠冕堂皇的說法,屬於黨委集體,而在中共人治現狀下,事實上是掌握在黨委一把手如劉日知書記之手。最主要的權力,如官員的提名和任免權屬於黨委一把手的禁地,是不許別人染指的,近年來被揭露的買官賣官案中幾乎無一例外地涉及當地一把手,就說明了這一點。而行政上的最高長官,在黨委中,不過擔任一個副書記,並無最終的決定權,由於他們的權力來自於黨而不是人民,所以,如果和黨的一把手搞不好關係,這些市長,縣長的權力往往就會大打折扣。至於那些承擔領導責任的行政副職,有時連黨委常委都不是,根本就不是最高權力圈子裡的人,他們即使看到了問題的所在,在錢權交易盛行的時代,也未必有能力解決這些問題。

因此,如果劉日知這樣的書記不承擔領導責任,那麼,曾祥海和何正拔這些行政長官被停職,只能說是被推出來做個替罪羊。游寧豐顯然很識相,所以很乾脆地承擔起所謂的「領導責任」,事實上,他們越主動地要求承擔這「例行公事」的責任,他們的黨委一把手領導如張德江就越不需要承擔輿論壓力,作為報答,張德江們反過來也會支持游寧豐等副省長們,風頭一過,實際上誰也不用承擔責任。

在中共的政治邏輯中,共產黨是偉大光榮正確的,而且只要一把手不下台,他和他領導下的黨委就是永遠正確的。如果黨委書記承認了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那就表明共產黨對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負有責任,中國共產黨就不那麼偉大光榮正確了,為此,錯是別人的,最多是行政長官的,而不屬於黨。也就是說,掌握這個社會最高權力的人,事實上不需要對社會負責。成可傑、胡長青、程維高等「腐敗分子」,都不是真正擁有權力的人(山東泰安的市委書記胡建學倒是在位是被抓的,但那不是由於工作上的責任,而是作了姜春雲與趙志浩的權力鬥爭中的犧牲品)。

這是多麼荒誕,又多麼可怕的邏輯啊。大權在握的黨委一把手們,做著一筆筆絕對划算的買賣,既然權力和成績屬於自己,錯誤和責任總有人去承擔,手握這種不受限制的權力,走向胡亂決策和肆無忌憚的腐敗,不就是十分自然的事嗎?事故接二連三地發生,還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報導》(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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