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兩名記者拒絕透露消息來源 恐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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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雪梨二十四日法新電)澳洲兩名記者因拒絕透露內容讓政府難堪的機密文件來源,面臨牢獄之災。財政部長閔欽今天指出,記者並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前鋒太陽報」的政治記者麥曼納斯和哈維,拒絕透露誰提供他們這些文件。這些文件抖出政府將不會支付五億澳幣(三億七千六百萬美元)給老兵和其配偶。

墨爾本的法院昨天警告這兩名記者,被控外流這些文件的一名資深文官出席審訊前偵查庭時,他們也將因拒絕提出證據被控藐視法庭的罪名。

閔欽指出,雖然記者在處理消息來源時處境困難,他們仍需遵守法律。

閔欽告訴記者:「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我還要說,故意洩露政府的機密資訊不應也不能被容忍。」

這個案例令人聯想到美國最近的類似審判,主審法官羅潤斯本週警告這兩名記者,他們有法律上的義務告訴法院如何取得這些資料,並說他們拒絕回答這些問題會構成「藐視法庭的明確事實」。

不過兩名記者則表示,這將違背他們必須保護消息來源的義務。

哈維告訴維多利亞郡法院:「這對任何記者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原則,如果我們回答了這個問題,也就違反了身為一個記者需遵守的職業義務。」

 麥曼納斯說:「我們非常尊重我們的司法制度,但也需遵守一個更重要的原則,就是保護協助我寫這些文章的人。」

記者的工會組織媒體、娛樂和藝術聯盟指出:「這個個案並沒有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只是政府想要保留一些顏面。」

紐約時報記者米勒,七月初因拒絕對調查中央情報局一名探員身分曝光案的大陪審團透露消息來源,被聯邦法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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