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成冤案」呼喚「還社團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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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不讓公開的平反

  「只因竟選中國書協副主席,結果被誣嫖娼——著名書法家,前中國書協副秘書長劉正成『嫖娼』冤案平反」的消息,2005年6月中旬開始在大陸網上沸沸揚揚,但報刊電視電台卻無一字報導,這到底怎麼回事?

  兩年前,2003年7月4日,《華商報》、新華網等媒體報導:「全國著名書法家劉正成狀告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行政違法一案昨日開庭。因被誣陷嫖娼而遭受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查處,並因此被撤銷中國書法家協會副秘書長、《中國書法》雜誌社社長職務的劉正成,狀告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行政違法,誣人青白」——2001年5月15日,劉正成從北京到甘肅講學回來,途經西安時,因旅途勞頓,肩周炎復發,晚飯後與兩個朋友到位於西安市南大街的波特曼洗浴中心洗浴。他正躺在按摩床上時,兩名「便衣警察」破門而入,沒有出示證件就將他帶到西安市公安局治安處,要求他以「劉文正」名字承認有嫖娼行為,並用兩個後來查無實人的「妓女」名字作偽證。這期間,他還遭到干警毆打,身上的錢也被不明身份的人搜走。後來他向認識的公安局朋友求助,才得以「脫身」。——碑林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後判劉正成敗訴。劉正成繼續上告,但從此被西安市公安局「拒不受理」。

  2005年6月21日下午,劉正成在北京接受記者採訪時,感謝公安部督察局力排干擾,秉公執法,為他洗冤平反正名。劉正成出示了《公安部督察局暨西安市公安局向劉正成平反談話記錄》——2005年6月16日上午,「公安部督察局暨西安市公安局向劉正成平反談話會議」在公安部督察局會議室莊重舉行,公安部督察局警務督察二隊隊長邢占彬主持會議,參加人員有:公安部督察局警務督察二隊處長劉正強,陝西省公安廳督察處張處長,西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李海勝,及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一名副局長,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一名處長,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一名治安科長;蒙冤人劉正成及劉正成代理人、北京眾明律師事務所律師翟雪梅。

  《記錄》證實劉正成所言屬實——

  公安部督察局警務督察二隊隊長邢占彬說:「2003年12月23號,我們督察局接到劉正成投訴之後,於2004年4月中旬,專程趕到陝西,就投訴西安市局的問題,與市局的有關領導研究案件存在的問題。回來之後,為了慎重起見,我們又跟部法制局、治安局等有關部門進行了多次的會商研究,向部領導進行多次匯報,達成了一致意見。然後對今年2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報公安部就如何解決、處理劉正成案件存在的問題的報告做出了答覆。這也有一個多月了,這中間因各方面原因,我們機關人手有些緊,就拖到今天,對當事人表示歉意。」

  公安部督察局警務督察二隊處長劉正強說:「我們督察局和公安部法制局,在辦理這個案件過程中,發現存在以下幾個問題:笫一:辦案不認真。……第二,違反法定程序裁決。……嚴重違反了治安處罰的規定。第三:適用法律不當。……笫四,弄虛作假,辦案粗糙。第五,無視和剝奪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劉正成對該案申請復議,西安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用以該案中被處罰人是劉文正不是劉正成作為理由。然而向中國文聯卻出具了《關於確認劉正成涉嫌嫖娼問題的函》,實際上是對該案被處罰人的真實身份進行了確認,即劉文正就是劉正成,中國文聯也正式據該函對劉正成進行了處罰。劉正成的合法權益也因該案裁決受到了直接侵害。……第六:疏於職責。……」

  西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李海勝向劉正成深深道歉:「2001年5月份本單位做出的行政處罰裁決,存在著辦案不認真,辦案程序不嚴謹,法律適用不當等很多問題,所以西安市公安局研究決定撤銷2001年5月份對於本案的裁決,今天我們到這裡來向當事人送達我們撤銷裁決的文書。這件事幾年時間了,給劉正成先生造成了很多損失,增添了許多的不愉快,在此我代表西安市公安局辦案單位,向劉先生送達行政覆核決定,並表示道歉:對不起!

  劉正成當場高興地簽收了西公碑法[2005]001號《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行政復該決定》。

  對於有關部門不希望公開此事,擔心更多人知道這一冤案會有負面影響,劉正成開始表示理解,心想雖是「內部平反」,也還是值得高興,為了維護「公安的面子」,小民作點犧牲也可以。

劉正成高興得過早了

  然而,劉正成高興得過早了。回家細讀「西公碑法[2005]001號《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行政復該決定》」,他才知道,這份「道歉文件」的對象是「劉文正」,而非他劉正成。他將此「道歉文件」送到中國書協紀委負責人,希望以此讓中國書協給自己平反,結果遭堅決拒收,理由是這份文件與他劉正成無關,當事人是「劉文正」而非他劉正成。劉正成再諮詢西安公安方面,回答:因為當初的「處罰通知」,是對「劉文正」的,所以這次「道歉文件」也只能是答覆「劉文正」。

  「劉文正」本來就是為了誣陷劉正成而虛構的一個子虛烏有的人物,為何要堅持做假呢?這真讓劉正成奇怪。

  2002年10月5日,西安市公安局曾專文向中國書協出具《西安市公安局關於確認劉正成涉嫌嫖娼問題的函》,其中編造事實說:

  「現將我局確認劉正成涉嫌嫖娼有關問題函告如下:

  「2001年5月15日晚,我局治安處在南大街波特曼桑拿中心檢查時,在一VIP包間將進行賣淫嫖娼活動的一男二女當場查獲。經審查:嫖客劉文正,男,1946年7月出生,系成都郁金橋廣告工司美工;賣淫婦女張麗,女,1975年12月出生,黑龍江哈爾濱市人;邵玉鳳,女,1979年10月出生,遼寧瀋陽市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我局對三人分別處以治安罰款。今年6月17日,中國文聯派員來我局外調時講:根據群眾舉報,中國文聯直屬單位副局級幹部劉正成在西安波特曼桑拿中心嫖娼時被公安干警當場查獲,要求出具證明材料,後經查閱案件,被抓的嫖客叫劉文正。

  「為落實劉文正的真實姓名和身份,今年8月27日,我局派員專程赴成都調查落實劉文正在我局被審查時供述的本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家庭住址和所屬單位,經查,當地無此人。今年9月9日,中國文聯又派員送檢2002年8月31日徐寶玉、朱曉嘉和張彪等三人與劉正成的談話筆錄中劉正成的捺印指紋文件、經我局刑事偵察技術鑒定部門鑒定:送檢的中國文聯送來的與劉正成的談話筆錄上最後一頁劉正成簽名旁的指紋,與我局治安處置安二科2001年5月15日辦理的嫖娼案件中劉文正的簽名上的指紋系同一人留。」

  西安市公安局既然出具過「關於確認劉正成涉嫌嫖娼問題的函」,怎能在道歉平反時又不說明「道歉平反的對象」就是劉正成呢?

  更奇怪,2003年1月8日,中國書協曾下達《中國書協分黨組文件——關於劉正成嫖娼問題的複查決定(書協分黨組發[2003]1號),再次確認「劉文正」就是劉正成——

  「對劉正成宣佈行政處分以後,12月9日,收到了劉正成的《我對中國書協處分的抗辯書》。在該《抗辯書》中劉否認其有嫖娼事實,並提出了一些問題。中國書協分黨組在劉正成有關問題調查組協助下,對劉正成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複查,並對照有關法規、條例進行了研究分析,現將複查意見綜述如下:……2001年9月,中國書協收到群眾舉報信,反映中國書法家協會副秘書長、《中國書法》雜誌社社長、主編劉正成在西安嫖娼被西安市公安局當場抓獲,在訊問時,劉正成使用了劉文正的假名的問題。接到此信後,中國書協立即向中國文聯作了匯報。從2001年10月起,中國文聯聯合調查組,對劉正成涉嫌嫖娼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據西安市公安局有關材料記載,2001年5月15日晚,該局派員對波特曼洗浴桑拿中心進行治安檢查時,將正在進行賣淫嫖娼的一男二女當場抓獲。嫖客自稱劉文正。嫖客劉文正和兩名賣淫婦女對其賣淫嫖娼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有關條款做了治安罰款。2002年上半年,西安市公安局來函認定,劉正成確屬當時當時抓獲的劉文正本人無疑。後經西安市公安機關指紋鑒定劉文正與劉正成系同一人。……」

  上述事實證明,中國書協明知「劉文正」即劉正成,卻故意不認同,蓄意拒絕為劉正成「嫖娼冤案」平反。劉正成作為中國書法家協會的高層幹部,為何反而得不到中國書協的愛護——明知有平反依據,卻仍然要堅持劉正成「嫖娼冤案」?

劉正成「嫖娼冤案」的真實原因

  記者再三追問,劉正成終於說出了自己遭遇「嫖娼冤案」的真實原因——2000年12月,只因劉正成積極參與中國書法家協會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換屆選舉,在多數選舉人的呼籲下,他可能當選中國書法家協會駐會副主席,這就危及了被「某政要」指定要當選副主席的某個人的既得利益,危及了「某政要」的權威,於是有人通過種種手段精心製造了劉正成「西安嫖娼案」。而今雖然「紙包不住火」,真相大白,但「虎倒餘威在」,依然有人在堅持「按既定方針辦」。

  為何一個民間文藝社團副主席職位的競選,會產生如政界才會有的政治權術黑幕?知情者和研究者認為,這是因為隸屬於中國文聯的中國書協並非真正的民間文藝社團,它表面上是屬於民政部管理的「社會團體」,實質上是真屬中宣部的一個「准官方機關」。

  中國文聯的全稱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它成立於新中國誕生前夕的1949年7月,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發起單位之一;從成立之日起,就是中共直接領導下的一個打著民間文藝社團稱號的「黨的文藝喉舌」,是一個「黨管文藝的黨組織」。 1949年7月19日,中國文聯正式成立時,主席是毛澤東欽定的「南書房行走」郭沫若,副主席是文化部部長茅盾、中宣部常務副部長周揚。這一「假民間真黨喉」的傳統一直沿襲至今。

  1996年12月16日至20日,中國文聯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修改了會章,改選了領導機構。主席是前文化部長周巍峙,常務副主席是現任文化部常務副部長高占祥,並仿中共政治局設立書記處,書記為高占祥、高運甲、趙志宏、李准、陳曉光、董良翬(女)、胡珍。2001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國文聯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主席仍是周巍峙,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為黨務工作者李樹文,書記處書記有李樹文、覃志剛、甘英烈、胡珍、李牧、仲呈祥、廖奔。

  中國文聯一直實行團體會員制。現有團體會員50個,即中國作家協會(行政獨立單位)、中國戲劇家協會、中國電影家協會、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美術家協會、中國曲藝家協會、中國舞蹈家協會、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中國攝影家協會、中國書法家協會、中國雜技家協會、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3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聯以及中國煤礦文聯、中國鐵路文聯、中國石油文聯、中國化工文聯、中國電力文協和中國水利文協等產業文聯。

  中國文聯的章程明確要求:中國文聯的任務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章程規定:中國文聯的經費來自國家撥款、會員會費和社會捐助。

  稍有常識者一看這個架構,就明白中國文聯所有的50個團體會員,皆是「假民間真官辦」,其領導人的選舉,都只能是「偽民主真欽定」。

  在中國文聯所有的50個團體會員中,中國書法家協會加入較晚,它成立於改革開放的1981年5月9日,現有會員6000餘人,全國分會31個。但是中國書協的領導機制卻與中國文聯所有的50個團體會員毫無例外,其現任主席沉鵬,駐會副主席張飆,副主席申萬勝、朱關田、旭宇、劉炳森、何應輝、張海、陳永正、林岫、周慧珺、鐘明善、段成桂、聶成文、尉天池,皆是由黨來決定。據「中國書協大事記」記載:「中國書法家協會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於2000年12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沉鵬當選為中國書法家協會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宣部部長丁關根同志接見出席大會的全體代表並同大家合影留念。」

  一個民間書協的成立竟然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宣部部長丁關根同志接見出席大會的全體代表並同大家合影留念」,足可見證中國民間文藝社團的實質非民辦。而身為九三學社社員的劉正成,卻想只憑書法造詣就「競爭上崗」,他以為自己1985年12月能從四川省文聯的文學從刊《人世間》副主編職位上調入中國書法家協會,多年擔任中國書法家協會副秘書長、理事,《中國書法》雜誌社社長、主編,就可以更上一層樓,競選副主席。他忘了,今日中國書法藝術市場,早已成為一個「官本位市場」——誰的官大,誰的書法就最值錢,政界如此,書協也如此:一個書法家,一旦當上中國書協副主席,其字就可「一字千金」,以前賣不了幾百元的條幅,一下子可升值幾萬元。正是這種官僚機制加市場機制,使中國書協副主席的含金量空前高漲,競爭空前激烈殘酷。

  劉正成 「嫖娼」冤案,讓人想起馬克.吐溫的名作《競選州長》。

  劉正成現在面對自己這一「公安平反,書協不認帳」的「嫖娼」冤案,不怪西安公安平反不徹底,不怪中國書協不認帳,只是強烈呼籲:盡快讓中國各民間文藝社團名副其實,真正實行民間社團民間辦。

  據官方資料坦率介紹,「中國目前的社會團體都帶有准官方性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社會團體必須提交業務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業務主管部門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授權的組織。社會團體實際上附屬在業務主管部門之下。中國有全國性社會團體近2000個。其中使用行政編制或事業編製,由國家財政拔款的社會團體約200個。在這近200個團體中,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全國婦聯(中國文聯)等社會團體雖然是非政府性的組織,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著部份政府職能。一些社會團體的工作任務、機構編製和領導職數由中央機構編製管理部門直接確定,實行全額財政撥款。」

  劉正成深信,「中國目前的社會團體都帶有准官方性質」的專制傳統必須打破,如若中國書協真正是一個民辦的社團,就很難出現構陷他「嫖娼」的這類冤案,今日中國冤案層出不窮,大都與現有體制不民主、不民辦相關。如果中國目前的社會團體都能按照憲法真正民辦,必將成為推進中國憲政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國的民主建設,應該從「還社團於民」開始!

轉載自《選擇週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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