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最強烈的抗議滄州市公安局公然抗拒省公安廳向人民做出的承諾(二)

郭起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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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訊】根據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和最近省公安廳對全省人民做出的承諾,市級的公安局對縣局公安局沒有解決的案件,局長接待後,必須要在八月十八日以前做出明確的書面答覆,當事人對答覆有疑義,可向公安廳提出復議。省公安廳廳長明確承諾,八月十八日親自接待涉及公安方面所反映的問題,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書面答覆。

七月十九日由於種種原因,滄州市公安局長接待日的有關人員沒有按照順序按排,我和妻子只好在公安局的大門口等待剛剛上任的張鋒局長,當他了解到我們的情況,立即堅決的承諾下午第一個接待我們,當張局長的車駛出公安局大門,張局長還不放心,他讓司機把車停下,鄭重的接過我的<告全省人民書--遊行示威申請>,認真的說道:「下午他們不按排你,我親自下樓接你上去!」

下午局長接待時聽到我反映的十幾年所承受的巨大傷害,張局長斬釘截鐵的說:「公安局不是為哪個人開的!」

八月七日,滄州市公安局與所屬的公安分局及派出所在市區舉行<滄州公安系統陽光工程>,我和愛人到九點到現場敦促解決我的冤案,豈料剛剛將<告全省人民書--遊行示威申請書>遞給接待人員,現場的廣播就播出:「滄州市陽光工程結束!」我和愛人只好拉開<郭起真蒙冤十一載,誰來主持公道?>的橫幅,向市民散發<告全省人民書--遊行示威申請書>。

八月十七日,(也就是省公安廳所規定的必須給當事人答覆的最後一天期限,)早晨我頂著雨到滄州市公安局控申科,一位工作人員稱:「你所反映的情況處理結果已打出,要等負責人來了才能給你。」

半小時後,一位負責的工作人員說:「局長不在家,只有等局長回來簽字後,才能給你結果。」

公安局所承諾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明確的書面答覆沒結果,也必然要影響了到省廳上訪。

在此強烈的抗議滄州市公安局抗拒省公安廳向全省人民做出的承諾,對所接待的上訪人員反映的嚴重問題,沒有履行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書面答覆,從而延誤了在省公安廳接待日上訪。

強烈的要求滄州市公安局認真的解決和處理級層執法部門執法犯法的積案,並盡快的將書面答覆交與本人。

強烈的呼籲河北省公安廳敦促、責成滄州公安局認真的履行對人民做出的承諾。(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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