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律師談中國司法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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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梅報導 /在中國執業 21年的律師郭國汀,日前在溫哥華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不論是他過去代理的海事商務案件,還是 2003 年後代理的人權案件,從不同程度上都體現出了在中共專制統治下,中國存在著嚴重的司法不公,尤其涉及政治案、法輪功案及其他敏感案件的審理,” 法院已成中共的幫兇和工具,根本不具備一個正常社會的法院本應有的判審職能”。
  
在人權案中,案件的對手是已經流氓化的政府,能輕易地構陷律師於死地; 蒙冤者及其家人慘遭身心折磨,甚至家破人亡。殘酷的現實與胡錦濤新政構建和諧社會相去甚遠。
  
郭國汀介紹說,他從 2003年轉為做人權律師之後的兩年時間,承接了數十起人權案,這些案子涉及房屋被強制拆遷、民主人士被抓捕,法輪功群眾被關押等。對自己經辦的案件,他都作了深入、細緻的調查,再根據掌握的情況和證據,依據法律,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在這些案件中,記者出身的清水君(黃金秋)因在網上創建中華愛國民主黨,被中共警察秘密逮捕。 2004 年在法院庭審時,儘管郭國汀為清水君進行了認真細緻極具說服力的無罪辯護,但清水君仍然被以” 顛覆國家政權罪” 重判12 年。郭國汀表示,他為清水君作的強力辯護,實質上在中共的法庭上無情地披露了中共司法審判體制的虛偽。
  
今年 4月 30日,山西自由記者兼獨立作家師濤被湖南長沙市中級法院以 ” 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 判刑10 年。作為一審辯護律師的郭國汀,因被上海當局強行停業一年而被迫退出此案,二審辯護律師由莫少平接手,繼續為師濤作無罪辯護。在二審過程中,湖南最高法院沒有訊問被告人,沒有聽取辯護人莫少平的意見,沒有給予辯護律師任何回覆,便宣佈維持對師濤案的原判。根據中國法律,湖南高院的此番行為嚴重違法。
  
除了為民主人士辯護、為拆遷戶弱勢群眾辯護之外,郭國汀同時接手法輪功群眾的案件。為了解法輪功是甚麼,郭國汀通讀了法輪功的主要書籍《轉法輪》和網站上能查到的近 400 篇有關法輪功的文章。
  
法輪功學員陳光輝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2002年被判刑7年,關在蘇州監獄。 2004年8月,陳光輝的家屬突然被蘇州監獄接去蘇州,方知陳光輝因顱腦遭受重型損傷一直昏迷不醒。郭國汀律師此時接手此案,為陳光輝申請保外就醫。到 2005年1月,陳光輝已昏迷成植物人長達7 個月,江蘇司法部門仍然不同意。為此,郭律師將保外就醫申請書特快郵寄司法部長,申請書披露了中共當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真相。
  
2000 年畢業於上海交大的瞿延來,因煉法輪功在2003 年6 月被判刑5 年。郭國汀律師為瞿延來作辯護人。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律師有權會見在押當事人,獄方必須在 48小時內安排律師會見,然而, 90天過去了,郭國汀介紹說,他仍然未能會見他的當事人瞿延來,他前後申請四次,但獄方公然違法拒絕安排辯護律師會見。郭國汀表示,姑且不論修煉、宣傳真善忍講真相是否有罪,法輪功學員作為公民,享有最起碼的平等權利,卻竟遭此塗炭。甚至連律師會見權也被非法長期剝奪?!天理豈容此等司法專橫!他事後寫了一篇文章《百無一用是中國律師 — 評上海監獄當局違法拒絕(90 天)辯護律師會見瞿延來》,並公佈於互聯網。
  
中共官方對郭國汀律師的回應是, 指責他”損害了中國律師的社會形象,造成惡劣的國際影響”,並且誘騙沒收了他的律師執業證,強行搶走他工作用的電腦,停止執業一年。上海市公安局甚至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拘留他。在眾多海內外正義人士和加拿大律師權利觀察組織的呼籲下,郭國汀今年5月得以來到加拿大。
  
郭國汀認爲,在中國人權類案件的對手是已經流氓化的政府,其往往能輕易地構陷律師於死地,或從經濟上斷絕律師的生存環境,因此風險遠比一般商務案件大,也比一般刑民案件的風險大得多。代理人權案件,除了律師專業法律知識處事能力和理論功底論辯技能之外,更重要的是勇氣大智慧以及為人類社會的公道公正公平正義自由民主事業的獻身精神。
  
“執業21 年的經驗告訴我,在中國現行政治體制下不可能有司法公正”,郭律師如是説,如果雙方當事人勢均力敵,代理律師均正派誠實,自然是實力能力的較量。此種情況十分有限。更多的情況是權貴的當事人一方,利用皮條型的無德律師,奔走於豪門,勾兌於貪官權貴,輕鬆地贏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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