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有三成勞工每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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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四日電)中國山西省有三成勞工每月辛苦工作所得,達不到當地政府所規定的四百元人民幣的基本工資。大陸黃河新聞網引用山西省總工會的說法指出,許多企業以各種不同的手法,侵害勞工的權益。

和北京、上海、福建等地所規定的580元、690元及600元人民幣的基本工資相較,山西省政府所訂的基本工資已經少得很多。

報導中指出,山西省總工會從去年12月份起,由各地的分會針對會員的基本薪資問題進行查訪。

經調查1萬4千8百多家企業發現,許多僱主以各種名目剝奪勞工的體力和時間,其中最嚴重的是集資企業,其次分別是國營企業、私有企業和外資公司,比例約佔所有調查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一點三。

調查中發現,有些國營單位因為歷史包袱,無法調整待遇。至於一些民營或集資企業,或是以降低人工成本增加利潤;或是隨意延長工作時數,或是把該給的福利也算在薪資項目中,變相的不遵守最低標準。

山西省總工會指出,有些企業以臨時工的名義,不理會最低工資的規定,明顯有歧視的意味。要改善這種情況,除了要加強宣導外,希望相關單位能加重罰責,達到警示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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