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237) 僱佣類 FOLLOW-TO-JOIN一般沒有面試

人氣 45
標籤:

【大紀元7月29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email protected]

問題二百三十七﹕ 我于去年10月4日以探親身份來美,10月8日在德州結婚。我丈夫在2002年提出綠卡申請,我們結婚時他的綠卡還沒有獲批。所以10月17日我遞交了I-485, 也就是所謂的follow-to-join case. 5月份我丈夫拿到了綠卡,上周我也收到了INS寄來的approval notice,我要上网确定一個日期去面試。請問, 像我們這樣的case, 我去interview的時候我丈夫需要一起去嗎?他們會不會把我的丈夫分開兩個房間問問題?或者還有可能拒絕我的綠卡嗎?我是否需要請律師來替我回答問題?

解答﹕你不會有面試﹐因為這是僱佣類綠卡而不是婚姻綠卡。你所要做的就是在移民局網站上預約一個時間做ADIT。ADIT是指移民局會填I-89表﹐你要在表上按你的右手食指指模然後簽名﹐你還要再交上二張正面的護照式照片﹐然後移民局會在你的護照上蓋臨時綠卡章。如果你已經做電子照片和指模﹐你就不用再關心I-89表﹐移民局所做的就是在你的護照上蓋個臨時綠卡章而已﹐有了這個章﹐你就可以工作和國際旅行了。 一旦你收到郵寄的塑料綠卡﹐它就取代了臨時綠卡章。

你申請I-485且被批准是基於你先生是僱佣類的主要受益人﹐所以不是婚姻綠卡。
但是如果你不是同他結婚﹐你也不能拿到綠卡。所以﹐這是個很令人難以理解的概念。有個辦法可以幫助理解的就是﹐僱佣類的歸類申請(I-140)的申請人是你先生的僱主而不是你先生。如果是基於婚姻的申請﹐申請人就是你先生本人。

大紀元首發,轉載請注明大紀元(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移民問答(218) 已拒的I-140很難作為保留245(i)的申請
移民問答(219) 什麼人可以參加移民面試
移民問答(220) 移民申請的經濟擔保在申請時不用夠格
移民問答(221) 綠卡即將作廢需要馬上出國怎麼辦﹖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