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13歲女生因10萬元擇校費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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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8日訊】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含青採訪報導) 中國官方《新華社》報導,寧夏銀川市的一位13歲女生,因為擔心要交的10萬元人民幣的初中擇校費,給父母帶來經濟負擔,而服毒自殺。在這位女生留下的100多字的遺書裡,有「我是個差生,我死了可以幫您節約10萬元」等詞句。

擇校費是學校向考試分數不夠錄取標準的學生收取的就讀費用。就此,記者含青邀請中國安徽省合肥市高中語文教師陳健生和美國得克薩斯理工大學教育學院的藍雲進行討論。

記者:「我想首先請問陳老師,這裡的選校費是個什麼概念呢?」

陳健生:「選校費的概念就像比如說,我這個成績達不到他這個標準,我想上這個學校,我就額外要討錢。」

記者:「是這樣呀!陳健生老師,像銀川市教育界人士就分析說這個選校現象擴大了階層差距,加重了家長負擔,破壞了社會和諧,對這個事情您的看法呢?」

陳健生:「他這個十萬塊錢的選校費,在中國來講是一個非常非常大的事情啦,因為像現在這個社會教育公平問題涉及到幾個層面,這個選校問題也是一個層面問題。就像他這個教育公平這個概念在我們中國人來講好像是在逐漸地向前走的過程,從大的方向來講,現在城鄉的教育問題明顯的就是不公平。

農村百分之六十的人口所得到整個的教育經費不到三分之一;在城市裡面,他的小孩成績考得不怎麼好,他從中找關係或者多繳錢,就能上一個好的學校。這從某種來講,這是在中國追求教育公平過程中一個反面的問題,政府要有意識地要限制這種現象,但在目前要完全取消也是不現實的問題。」

記者:「藍雲先生,您對這個女生自殺的這個情況,您認為說明了一個什麼問題呢?」

藍雲:「我覺得這有好幾個問題我們可以討論的。一個就是這個女孩子才13歲,她是從小學升初中,所以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按照中國的教育法,中國的九年教育應該是義務教育,所謂義務教育應該是免費的;所以不但不能做到免費教育,還要她交那麼多的錢才能接受她認為是合適的教育呢,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剛才陳老師說到是說不可能金額這麼高,但是我覺得無論多少高,從義務教育的角度來看,小學上中學就要交這麼多錢,這是不合法的,更不用說是了,肯定是不合理的。就是說社會的貧富吧,是永遠存在的,在美國也有這樣的情況。那在這裡面政府起什麼樣的作用,我就覺得是非常有講究的。」

記者:「那麼藍雲先生,據您所知美國這個情況是什麼樣的呢?比如說您所在的這個德克薩斯州。」

藍雲:「像我們這樣一個小城市大概二十萬人口,我們大概有23所還是25所初中,有的在比較好的區,有的在比較不好的區。那州裡面他就有政策,你那些富裕的區因為你收來的稅多嘛,收來的稅多以後,你的學校是不是就可以說我用這個錢把好的老師都收到我這兒來,然後買好的設備,造好的房子,然後使這個區的教育愈來愈好,不是這樣的。

我們州裡有一個叫做「羅賓漢政策」,就是劫富濟貧,最富裕的州裡面收上來的財產稅超過百分之五十要撥給一些貧窮的區,我覺得政府在這中間有很大的作用。我覺得我們現在的政府推行一個錯誤的政策,就是所謂的教育產業化,作為賺錢的機器,對於這樣教育不平等現象不但是沒有加以遏止,反而是推波助瀾。我同意陳老師剛才說的就是這個教育平等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做到的,要慢慢來;可是這兩年我們看到的情況是這個差距愈來愈大,而不是愈來愈小。」

記者:「陳老師,您覺得從政府方面應當發揮什麼樣的職能來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陳健生:「所謂政府的一個職能,在中國目前所能做到的,就是盡可能的把教育資源作一個合理的調配,把差的學校,適當的在教育撥款方面、建設上面或是實質配備上面,盡量的把他充實起來。」

記者:「藍雲先生還有什麼補充?」

藍雲:「我覺得國家對教育的財政資助或者財政撥款應該向弱勢集團傾斜,因為他們在社會競爭中本身就已經處於不利的地位,如果他們的孩子被剝奪了平等教育的資格或者是權利的話,這兩極分化的現象會愈來愈嚴重。

我不是說美國是一個完美的社會,但是你可以看到在美國如果有獎學金、助學金的話,很大一部份都是他所的需求獎學金,而不是好學生獎學金,大部分的獎學金或助學金都是為清貧學生所設立的,就是說不要讓他們因為家庭的背景而喪失了獲得好教育的機會。我覺得在這一方面很可能中國政府得要借鑑一下國外的經驗,就是財政教育的撥款要向弱勢群體傾斜,我覺得這應該是主導之下。」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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