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國放寬房地產及移民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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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二十日專電)新加坡政府宣佈放寬對外國人購買房地產的限制,購買低於六層的公寓,不需要政府批准;同時,在新加坡投資至少二百萬新元(新台幣四千萬元),其中不超過一半資金投入私人住宅與房地產的外國人,可以申請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

新加坡房地產業界預估,這項利多政策,將有助刺激新加坡房地產的成長。

新加坡政府檢討住宅房地產法令(RPA)並決定修改部分條例,除允許外國人在星國購買房地產享有更大自由和選擇,也進一步減少對外國房地產發展商的限制。

新加坡國家發展部部長馬寶山在國會上宣佈,政府不再限制外國人購買不超過六層的私人公寓,但非公民購買其他類型的有地住宅仍須政府批准。有地住宅,是指包含地契在內的住宅,新加坡許多住宅是屬於九十九年地契,住滿九十九年後土地收歸政府所有。

馬寶山表示,有地住宅是新加坡人期望擁有的特殊房地產類別,因此應該繼續受到管制。

按照星國住宅房地產法令,所有外國公司在星購買住宅房地產作為發展用途時,都必須申請合格證書,同時提供相等於地價百分之五十的保證金,並承諾在三到四年內完成開發。

馬寶山說,這些規定是為避免外國公司囤積土地,或抱著投資目標來買地。但政府了解這是一項開銷,為協助業者降低開銷,決定把外國公司申請合格證書時所需提供的保證金,從地價的百分之五十降到百分之十。

此外,新加坡政府修改「全球投資移民計劃」規定後,允許外國人在新加坡投資至少二百萬新元,其中不超過一半投入私人房地產與住宅,可以申請為新加坡永久居民。

新加坡政府過去曾把投資私人住宅與房地產列為移民的選項之一,但一九九六年把私人住宅投資項目刪除,現在又重新允許外國人投資私人住宅作為申請星國永久居民的合格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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