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傑:必須廢除《信訪條例》

張耀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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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5日訊】 朱久虎律師被陝西警方拘捕後,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全國政協委員保育鈞,於2005年6 月2 日給中紀委、發改委、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辦公廳、公安部提交了社情民意函《陝北榆林市動用專政手段拘捕維權民企代表和律師,將進一步激化矛盾》。其中談到了部分案情:

“據來自陝北榆林的民營企業反映,由於當地政府無視油農的合理要求,油農們只好拿起法律武器,依照行政訴訟法,聘請了北京律師,準備向法院起訴省、市、縣三級政府的違法行政和侵權行為。就在訴前上訪的時候,省裏指使榆林市派公安員警,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在西安和定邊、靖邊等地連續逮捕了民企訴訟代表馮孝元、仝宗瑞、張萬興、王志軍、袁佩祥、任光明等6 人,同時抓捕了北京傑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朱久虎,查抄沒收了律師辦公室的電腦和檔。榆林市政府在鎮壓維權油農的同時,派出大批人馬到北京四處活動。……事過3 天之後,這一夥人又到信訪辦造謠說我們將組織幾百人在‘XX’期間上訪遊行。”

保育鈞先生介紹的案情,在中國大陸其實算不上“新聞”。僅筆者手頭的同類案例就不勝枚舉。

2000年3 月22日,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的桃林口水庫移民張鳳,召集部分移民在虹橋鎮李豐春家集會。與會者一度提出建立移民協會的動議。該動議被當場否決後,張鳳等人以移民代表身分組織上訪。

3 月28日深夜11時許,玉田縣公安局出動大量警力展開大搜捕,拘捕關押40多名移民代表,隨後並以聚眾衝擊國家機關、非法集會等多項罪名把張鳳等人判刑入獄。

4 月2 日,上百名移民在進京上訪途中,又被玉田縣公安局以抓捕“法輪功”的名義強行驅逐並當眾毆打。

2004年以來,發動移民簽名罷免市委書記張和的、擁有人民代表資格的張友仁、李鐵等人,多次被當地政府以誹謗罪、詐騙罪實施刑事拘留和監視居住。張友仁至今還被關押在唐山市玉田縣的看守所,罪名是上訪過程中擾亂了公共秩序。

同年,四川省自貢市派人到北京散發彙報材料,誣衊筆者和俞梅蓀與海外勢力勾結。上述案例雖然發生在新版《信訪條例》實施之前,根據該條例第18條預設的陷阱,同樣的罪名隨時可以加在維權公民和維權律師的頭上。換言之,幫助石油投資人依法維權的朱久虎律師,既不是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和非法集會的第1 人,也不是最後1 個。

幾個月前,為阻止新版《信訪條例》的出臺,筆者在《”信訪條例”可以休矣》中明確表示:“中國政府在現行憲法和法律框架之外所設計的疊床架屋、且等級森嚴的信訪機構,根本就不是讓本國公民走向陽光大道的‘鞋子’,而是誘導本國公民跪著請願、甚至於跪著造反的永無出頭之日的制度陷阱。”令筆者感到遺憾的是,被范亞峰形容為“政法系”的法律界人士,對於關係到全體中國公民切身人權的《信訪條例》,大都採取了或複議、或默認、或公開維護的態度。最終被有關部門認定為頑固反對派的,只有於建嶸、黃鍾和筆者3 人。

面對朱久虎律師的被捕,中國的“政法系”如果敢於承擔責任的話,就應該與筆者一道向世人宣告:必須廢除現行的《信訪條例》!!

朱久虎的被捕是很不幸的一件事,同時也有可能演變為中國社會的重大拐點。署名王延效的網友,把此案形容為“21世紀的爭礦路權運動”,說是“此案很可能成為公民維權運動由局部到大範圍、由被半封鎖到公開化、由分散到組織、由孤立到聯合、由以通過上訪為主導到重視發動組織群眾,重視社會輿論,重視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式,實行組織、輿論、法律手段和政治途徑相互結合的重要轉折。……這次提出的‘用股份制的辦法解決陝北油田問題’非常重要。這既是解決問題良好的積極的舉措,更應是問題的最終歸宿、落腳點。”而在筆者看來,此案更好的結局,應該是上個世紀初曾經預演過的以憲政民主為目標的“辛亥革命”。

──原載《 維權通訊》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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