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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稅負財部版提報政院 個人課徵門檻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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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三日電)最低稅負財政部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草案,今天提報行政院審議,台灣財政部長林全表示,除了個人課徵門檻確定為800萬元之外,與先前公布的內容完全一樣。在行政院審議完成送到立法院前,財政部都會繼續與外界溝通。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草案稅率部分企業為10%、個人為20%。企業稅基部分,包括所有獎勵投資、促產條例等免稅所得、證券與期貨交易所得、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免稅所得。且具備「信賴保護」特性,也就是說,所有在最低稅負實施前得到的免稅優惠都可以用到完為止,不受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限制。

至於個人稅基,則包含非現金部分的捐贈,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的保險給付,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的部分,以及未上市證券交易所得等。不過,有原來法律生效前投保的保單不受影響,3000萬元以下死亡給付不受影響,以及醫療、殘廢及傷病給付不受影響等前提。

當前稅制改革的首要工作最低稅負草案原預定於七月十日前送到行政院,但因等待工業總會方面的意見,日前林全在暫時公布草案內容後表示,本週前會儘量等工總的意見,再正式提報行政院。

但今天傍晚林全表示,草案已經提報行政院,因為他已與工總理事長侯貞雄達成共識,工總在作業不及下,建議財政部先行送院,未來仍可以表達意見。

林全說,最低稅負草案目前定名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草案,內容與日前公布的並無不同,只是先前個人最低稅負的課稅門檻尚未確定為800萬或1000萬元,這幾天財政部考量外界認為800萬已經算非常高門檻的意見下,決定以800萬為起徵點。

也就是說,個人最低稅負的計算,將是原本所得加上新增最低稅負稅基的所得後,扣掉800萬元,再乘以20%稅率,若這筆稅高過原一般方式所繳的稅,則差額的部分需要補稅。

舉例來說,如個人以往申報所得為1000萬元,以稅率33%來算,共須繳稅330萬元,但若這個人其實另外有非現金的捐贈、未上市證券交易等屬於最低稅負稅基所得2000萬元,那原來的1000萬加上新增的2000萬,扣掉800萬元後為2200萬元,將2200萬元乘以個人最低稅負稅率20%後,為440萬元,而440萬比330萬多110萬元,因此需再補稅110萬元。

換句話說,如果最低稅負算出來的稅,金額比原來繳的稅還低,例如這個人另外加的最低稅負稅基所得只有1000萬元,原來的1000萬再另外加1000萬為2000萬,扣掉800萬為1200萬,1200萬乘以20%,只有240萬。這個人本來若已經繳了330萬,比240萬還高,就根本沒有最低稅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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