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八批憤青怪論

kaiz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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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1日訊】 中國自改革開放之今,人們的思想觀念已經發生了重大的改變。民主、法制已經成為當今最流行的話題。所謂的“專政”的概念、按某人的指示決定對錯的思想一去不回了。這是一個令人鼓舞、振奮的現象。充分說明了民主、法制是當今不可逆轉的潮流。

尤其是《九評共產黨》的出現,使人們擦亮了眼睛,看清了那個總是以神靈自居,並曾經使無數人信以為真的惡黨的嘴臉。民主的浪潮正在不可阻擋的席捲著這片古老土地。

但在這個潮流之中摻雜了幾個不和諧的聲音。最主要的就是在網路上以“慈禧式憤青、黨棍”為核心的“腐衛兵”們對民主的批駁。憤青、黨棍往往先把民主等同於美國。然後在利用美國的某些行為來試圖證明民主是不合理的。或不存在的。我不明白,難道民主就等於美國嗎?那其他的西方國家又算什麼呐?

要知道,依靠投票來選舉領導人,是由雅典人發明的。
而發明了司法陪審制,從而奠定了現代法制極其支撐下的現代民主制度的還是雅典人。
而美國只不過是遵循了這套制度的一個國家而已。

可為什麼一提起民主,就會在憤青和黨棍為核心的“腐衛兵”的解釋下變成宣揚美式民主,並進一步的給定性為美狗、漢奸、和網特呢?我不明白。

好,就算民主等於美國好了。我想在這裏借《九評》之餘威,批駁一下以憤青和黨棍為核心的“腐衛兵”們反民主的理由。以正視聽。

當然。在下才疏學淺,不敢與《九評共產黨》比肩。故,少寫一評。以示尊重。

湊成《八批憤青怪論》以博同好一笑。

一、美國在伊拉克問題上不民主,所以美式民主是假的

哈哈,在薩達姆對庫而德人放毒氣的時候,憤青看不見;當薩達姆製造萬人坑時憤青失明了;當薩達姆以百分百的支持率當選的時候,憤青忘了民主了。可當美國推翻這個暴君的時候,憤青卻突然眼明心亮的叫嚷起民主來了。好,就當美國不民主好了,我來問憤青知道什麼是民主嗎?民主或專制都是指一個國家內部的組織制度。伊拉克是美國的一部分嗎?伊拉克相對與美國是屬於外交的問題。而民主與否則屬於內政。憤青居然連內政和外交都區分不開?

民主從來都是對內的。那有在國際上講民主的。國際間向來是遵循叢林法則的。為了本國的利益而掠奪、欺壓他國人民的自由是司空見觀的事情。

這正式我欣賞美式民主的地方。這種制度使當權者永遠將本國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決不會將所謂“國際友人”的利益放在人民的利益之上。憤青和黨棍要是不服,我們可以打個賭。聽說過一個日本人在峨嵋山遇險,軍隊用直升機救他的事嗎?好,現在我願意陪某個憤青或某黨棍去峨嵋山。請憤青敲折自己的腿。我替他報警。我到要看看在憤青變成化石之前,有沒有直升機去救他。

記住,民主只是對內,國際間交往的原則是:沒有永遠的朋友,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所謂“弱國無外交”就是此理。我只聽說過一個國家在理論和行動上都堅持“
在國際上搞民主”。那就是慈禧領導下的大清朝。慈禧的那句“晾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深得在國際上講民主之三味矣!顯然,憤青是慈禧的同道中人啊。

美式民主與“慈禧式憤青、黨棍”的民主是有差別的。他們的差別在於:美式民主將鮮花獻給同胞,將刺刀指向外國。而慈禧式憤青所喜愛的民主則恰恰與此相反。

可笑的是,以憤青和黨棍為核心的“腐衛兵”卻總是宣稱:孫中山是憤青的代表。還將孫中山的畫像掛在天安門上。來為自己臉上貼金。

笑話!孫中山何時說過美國的民主是假的?他的五權憲法,就恰恰是借鑒了美式民主的成果呀!反倒是憤青和黨棍的祖師爺,慈禧太后,以無比飽滿的“愛國”熱情。堅決的拒絕向蠻橫的、假民主的美國學習。義無反顧的打擊漢奸,美狗,孫中山。現在當他看到有大量的憤青在黨的領導下繼承他未竟的事業。他完全可以含笑九泉了。

二、美國忘我之心不死,所以不能學習美國

且不說中、美之間並未處於戰爭狀態。就算打起來了有如何?古今中外向敵人學習,又打敗了敵人的例子數不勝數(具體的例子就不舉了,憤青買本小學歷史自己讀好了)。一個國家對我們的態度與我門是否學習他的長處,兩者之間有關係嗎?我看不出有什麼關係。可憤青卻能在黨的領導下,從中找出關係來。當然,這種“天才”也是從慈禧那裏繼承的。當初,梁啟超他們幾個小丑,居然想效仿英國搞什麼議會。天呀!不知道英國剛燒了我們的圓明園嗎?為了祖國的尊嚴,慈禧當即大罵“漢奸”(慈禧是滿族,居然也罵漢奸,的確天才!)並果斷的鎮壓了這種賣國行為。愛國激情得到滿足的憤青無不歡欣鼓舞。

可是,事過境遷,現在憤青卻又宣稱“戊戌六君子”是憤青。奇怪,六君子的政見都是向敵人學的呀。這不正是憤青和黨棍眼裏的賣國行為嗎?慈禧才是以憤青和黨棍的方式,維護國家尊嚴的人呀。

三、美國的民主是“有錢人的民主”,我們不需要這種民主

平心而論,在任何國家有錢人和窮人都是不平等的,這也說明了美國的民主制度並不是人類社會的終極制度。人類將來無疑還會發展出更民主;更自由的社會組織形式。但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有錢人民主”制度無論如何也比某些國家獨裁,專制的,只受“腐衛兵”歡迎的“有權人的民主”要好的多吧?而且在人類目前的物質基礎下,有人能拿出比西方民主制度更好的社會組織形式嗎?

放著自己的癌症不去治療,卻掀開別人的褲襠欣喜若狂的高叫:看,他屁股上有個疤呀! 於是就心安理得的故步自封。這是什麼心理。我不懂。

事實上我認為,我們不但應該學習借鑒美國的民主制度,而且應該在美國的制度上發展出更民主,更進步的社會組織形式來—-至少我門應該有這個決心和願望。可是現在我只要一提起美國的一些優點,或指出我們目前的一些不足,就會被憤青和黨棍扣上漢奸,走狗,寫手,以及諸如此類的,花樣繁多的帽子。

我在此想問,憤青既然認為美國的民主是有錢人說了算,那憤青願不願意花點錢,捧個美國總統出來,為中國服務。要知道就算比爾。蓋次也不會比中國政府有錢。憤青敢接受這個任務嗎?

有錢人的民主是什麼? 是他要討好你,用行動向你表明他會履行,至少履行大部分他對你的承諾。以證明他不是百分百的說謊者,以便繼續掌握權力。

而有權人的民主是什麼? 是他要殘酷的掠奪,和欺壓你。用你的錢宣揚他的偉大。用你的錢向某人行賄。以獲取更大的權力。為此就算讓你家破人亡也再所不惜。

看看那些被野蠻拆遷、亂罰款、亂收費,而逼出來的群體事件吧。這些都是“有權人的民主”帶來的。都是“腐衛兵”所支持的一切造成的。

以憤青和黨棍為核心的“腐衛兵”的邏輯是:“瞧,他們那裏是不是完美無缺的天堂?如果不是,那你便不要抱怨我的統治了。”

我要對憤青和黨棍說:民主不是最好的制度,但它是最不壞的制度。它至少要比你們推行的專制優越的多。這個世界上沒有天堂,但這並不意味著你們有權將中國變成地獄。

四、中國人的素質差不適合搞民主

呵呵,憤青不是一貫宣稱中國人民是偉大的嗎?可一提到民主,中國人民的素質怎麼就突然變差了呐?一個連民主都沒有能力,和資格去搞的民族居然也稱的上偉大?憤青總是能不厭其煩的論證。一旦民主,中國必然會變成美國的跟班;一旦民主,中國必然會任由西方宰割。啊,原來在憤青的眼裏中國人就是天生的奴才呀!一旦憤青和黨棍不做主子,而讓奴才做主,奴才門就會迫不及待的去認外國人為主子。去當賣國賊呀!持這種觀點的,古有將人民視為“家奴”的慈禧。今有將人民視為天生漢奸的憤青和黨棍。一古一今,相映成趣。

可以說:慈禧的肉體死了。可他的靈魂永遠活在憤青的心中。

我想請教:中國歷史上那些賣國條約,到底是被視為天生奴才的人民簽署的。還是以愛國者自居的慈禧簽署的?

到底是誰,習慣於,在人民激怒洋人之後,氣勢洶洶的用對人民的屠殺來換取洋人的歡心。

到底是人民將洋人當主子,還是慈禧將洋人當主子?

答案很明顯:人民避免成為洋奴的唯一選擇便是——推翻慈禧這樣的主子。

五、憤青總是宣稱:國人教育水平不夠,不懂政治。可能會選個壞人上臺

在此我先要請問憤青,難道我們現在的教育程度比幾百年前的美國還不如嗎?幾百年前的美國人有能力做的事為什麼我們現在不能?

的確,我國絕大多數人民,還遠遠達不到可以高瞻遠矚的斷定那個政治家的計畫可以興邦振國;哪個計畫可以在變幻莫測的國際鬥爭中遊刃有餘的程度。可憤青為什麼不想想,美國人民就有這個素質嗎?

我在這裏要指出一個必將令憤青和黨棍們惱羞成怒的事實:那就是——民主的真諦並不在於它可以選出一個偉大的領袖上臺。而是在於它可以讓臺上的惡棍,很難做成壞事;或者讓作成壞事以及沒做好事的傢伙下臺。

記住:民主最大的作用是對臺上的領袖進行威懾。這正式“慈禧式的憤青、黨棍”最為恐懼的事情。

請看約翰遜的下場,他在美國人民普遍要求結束越戰的時候,與甘迺迪搭檔以終結越戰的承諾上臺,可他上臺後想反悔。其結果如何?

事實美國人民也和我們一樣,他們並不是人人都關心政治的。美國大選的投票沒有率我們想像的那麼高。底的時候在 50%左右。這一般是發生在國內、國際環境較平穩。經濟發展較健康的環境下。這時底層民眾往往不去投票。因為他們覺的自己過的還可以。誰當總統和他們沒關係。而當他們覺得生活不如意時,他們就會走出來,用自己的選票來換一個總統,試試能不能改變一下環境。

而這時投票率可能會衝到 65%甚至更高。同時老總統的連任行動,或與老總統同黨派的繼承者的競選計畫。往往會歸於失敗。上臺的是在野黨。

比如:老布什在贏得海灣戰爭後,聲望大振,大有連任之勢。可僅在一年內,經濟迅速下滑。低層民眾怨聲載道。結果他輸給了克林頓。

這說明忽視底層民眾,是多麼愚蠢。

民主正是人民,尤其是底層人民對臺上領袖進行威懾的最重要的武器。正是底層人民在強勢者面前保護自己的最重要的法寶。

“威懾”,就是民主的意義所在。

民眾也許搞不懂那些高深莫測的政治理論。但他們對自己的生活是絕對心中有數的。

難道人民分不清自己看病,是不是比以前更容易?

難道人民分不清自己的孩子念書,是不是比以前更難?

難道人民分不清自己在拆遷通知下來後,是不是會居無定所?

難道人民都是連這些事情都搞不懂的白癡嗎??憤青,你可以侮辱你自己的智力。但請不要將人民都視為和你們一樣的白癡。

而憤青和黨棍們的祖師爺慈禧,當初就是千方百計的迴避,民主的主要作用是對領袖進行威懾與監督這一事實。而巧妙的將問題引導到民眾是否懂政治的話題上去了。即所謂“的民智未開,益行帝制”。

如果按慈禧的邏輯,除非一個國家的所有公民,全都擁有國際政治、經濟,與軍事學的博士學位(其他的專業不行,因為政治、經濟、軍事都是專業性極強的行業)。否則,均不宜實施民主制度。也就是說:包括美國在內的所有西方民主國家,都在實施一種錯誤的他們沒有能力實行的制度。他們必將天下大亂。可事實如何呢?

看現在,憤青和黨棍們又拾起慈禧的餘唾,扯起早已被扔進歷史的垃圾堆的大旗。以“民眾文化水平低”為藉口,來打擊民主。我只能說“慈禧與憤青的心靈是相通的啊!!”

哎,憤青們,腐衛兵小將們。我真的很想把你們描繪成民族志士。可你們的思維方式實在是慈禧太后的正宗嫡傳和唯一合法繼承人呀。拜託,給我留點發揮的空間好嗎?

六、別拿俄羅斯說事

憤青和黨棍的另外一個抹黑民主的方式便是散佈恐懼情緒。其最常用的工具便是,在民主化的過程中遇到了一定困難的俄羅斯。

憤青們習慣於無限誇大俄羅斯社會所出現的一些陰暗面,而對俄羅斯的進步則隻字不提。(比如,前蘇聯作為世界最大的國家,居然無法作到糧食自己自足,而民主的俄羅斯卻可以成為糧食出口國)並信誓旦旦的恐嚇民眾:“一旦民主,中國會變成地獄”;“一旦民主,財富會集中到寡頭手裏。老百姓會窮死的”等等…

在這裏,我要請“慈禧式憤青”別動不動就拿俄羅斯來污蔑民主、法制的意義。請問:既然憤青認為民主會讓少數人得益,會讓財富集中到少數人手裏,那為什麼俄羅斯的基尼系數只有 0.381,而我國的基尼係數卻接近0.5。要知道基尼係數超過0.4,即跨越了貧富分化的警戒線。而俄羅斯僅在1994年達到了 0.410 經過調整在1995年便降回警戒線以內0.400。

可我們呢——從1994年基尼係數衝過警戒線 0.409 。一直到現在,居然達到了0.5的水準。從這個標準看中國正在拉美化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請問憤青和黨棍:到底是俄羅斯的財富集中的了少數人手裏,還是中國的財富集中到了少數人手裏?

俄羅斯由於剛從專制走向民主。它的民主體制建設的確有待完善。但必須說明,即便是俄式的不完善的民主,也比沒有民主更有利於人民。且不說俄今年7%的強勁經濟增長;也不說今年俄人均收入增長一倍的事實。就說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和教育吧。

不論俄的改革有多麼失敗,但他從來沒有使原來念的起書的孩子,變的念不起書;沒有使原先治的起病的人,變的看不起病;沒有使原先有房子住的人,在一紙拆遷通知下來後,變的只能用自焚來表達自己的絕望。問問普通的俄羅斯人吧!有誰願意回到蘇聯時代。這就是民主的力量!(儘管是不完善的民主)

別跟我吹噓我國的經濟。不錯,我國的經濟增長是很強勁。可是人民從中得到好處了嗎?學生從中受益了嗎?
下崗工人從中受益了嗎?
農民從中受益了嗎?

我國的蛋糕的確在作大。但作大的部分都被以慈禧式憤青為代表的極少數人拿走了。在你們憤青拼命宣揚俄羅斯的這樣,和那樣的所謂的“慘不忍睹”的社會問題時。我想問:俄羅斯有什麼“慘不忍睹”的社會問題是我們沒有的?
是城鄉差別?
是血汗工廠?
是欺壓勞工?
是教育破產?
是醫療高收費?
還是黑社會橫行霸道?請舉一個例子給我看看。送憤青一句美國俗語:“趕開你自己臉上的蒼蠅”!!!!!!!!!!!!!!

到底是俄羅斯的“有錢人的民主”更容易導致貧富不均、兩極分化。還是中國的“有權人的民主”更容易導致貧福不均,兩極分化???請憤青回答!!!!

以憤青和黨棍為核心的“腐衛兵”的基本原則是:“你是不是聖人?如果不是,你就該死,至於我是不是流氓,你管不著。”

看看以憤青和黨棍為核心的“腐衛兵”,對民主國家某些社會現象和人物的拼命渲染。再看看深圳,李書記那堅如磐石的地位。大家是否會心一笑呢?

七、別在叫嚷令人作嘔的以德治國了,那是封建法權的翻版

在這裏我想先談談究竟什麼是現代意義上的依法制國。如果說制定一套法律,然後讓各部門的官員根據法律,憑藉自己的意志,對自己管轄下的行業、人員進行監督、處罰的話,這就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法制,應更正確的稱之為“封建法權”。要知道這種形式的法制在兩千年前的中國就已經實現了。當初以子產刻刑書為代表的,以法治取代禮治的運動,是法治派取得了最後的勝利,並一直為以後的封建社會的歷代王朝所遵循。但這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法制,而且經過歷史的檢驗,已經證明:這種企圖完全依靠官員個人的思想、品德來保證其執行公務時的公正,是無效的,在物質誘惑面前,道德往往是不堪一擊的。

更重要的是這種讓官員擁有對民眾的絕對的處罰權的做法,完全是建立在官與民的人格的不平等的基礎上的,他的理論根據就是所謂的人有“上智”和“下愚”,官員自然就是“上智”,而老百姓自然就是“下愚”。百姓一定要在官員的指導下生活,這就是官員對百姓“做之親、做之君、做之師”。還經常把官員比成百姓的父母。笑話!誰能證明官員在除了官場以外的別的地方比別人高明?尤其是現代社會科學發達、社會分工複雜,在各專業領域裏官員的意見有什麼價值呐?但令人遺憾的是,黨的“首長”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表現為:無論什麼領域他都要作出指示,文藝會上講文藝、電子會上講電子、化工會上講化工,把外行搞的發暈,把內行氣的發瘋。

在這裏,還隱藏著一個天大的謊言:讀聖賢書的(現在是受黨教育出來的)比普通人的人格高尚.哎,提一句美國俗語吧: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知識份子的人格比普通人更高尚。

其實中國也是有事實支援這種說法的:宋的名相.親愛的秦大大,狀元之才.自成一派的大書法家.他比普通人高尚嗎?尊敬的蔡大大。蔡體書法的創始人。比普通人高尚嗎?哈哈。事實證明美國俗語的正確。可就是有人想抹殺這條真理。

其實,現代法制是不能依靠任何人的人格的。

事實上現代社會的法制原則是:官和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官員並不是“管理”老百姓的,而是監督法律的落實的。當官員認為某人應被處罰時,應被看作官與民在某一法律的理解上發生了爭議,為了解決這個爭議,就需要在雙方都認為公正的第三方面前;在一套能保證雙方有均等的發言權和辯論權的程式的制約下,公平的解決問題。這套程式就被稱之為“訴訟法”。第三方就被稱之為法庭。

而我國目前的很多做法是不符合現代法制原則的。比如所謂的“行政執法”市容,城管,公安局對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理》者的處罰權;對交通違規者的處罰權;隨意勞動教養他人的權利,都是不符合現代法制原則的。

這就好比一個組織,他與你發生了爭議,你卻只能向他申訴,你只能寄希望於他的良心發現,那你討還公道的可能有多少?西方設立公、檢、法三個部門,分管立案偵察、檢控起訴、判決執行,就是為了權利的監督和制約。可以行政執法為代表的一些部門卻有著集公檢法之大權於一身,毫不受監督的權力,這種部門想不成為令人恐怖、反感的腐敗組織也難。事實上這種在一定範圍內將人民當作自己豢養的牲畜一樣,隨心所欲的給予指揮、管理、獎賞或懲罰的組織。從性質上來說,就是某種程度上的“法西斯”組織。(當然,他們的權力範圍遠不如古義大利法西斯貴族那麼廣泛)市容、城管、公安等組織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可說明這一問題。

請大家看看真正的西方法制國家可有“行政執法”一說?就連員警對交通違章的處罰,也不是員警說了算的。為了執行方便員警也有當場開罰單、作出處罰決定的。但被處罰者如對處罰不滿,他不需要去同屬員警的交通大隊申訴,而是到法庭上去打官司。這就叫權力的監督和制約。

這就體現了法制社會的一個基本原則:不經過公正的審判,任何部門也不能對他人進行處罰。(不包括部門根據自己的規章對內部人員的處分)

而所謂的“以德治國”只不過是封建牧民思想的翻版。或法西斯統治原則的偽裝罷了。

在當今中國社會裏,貪污、腐化已經蔚然成風。在談論如何遏制腐敗現象的蔓延,淨化社會空氣的時候,總有一個以神靈自居的江某人,信誓旦旦的宣稱:自己是無比公正、無比正直、無比英明的,上帝一樣的人物。只要自己能堅持自己的道德標準,那麼人民便可以在他的管轄下過上無憂無慮的生活。

這個提倡“明君”治國論,也就是所謂的,以當權者,(就是他自己和他的馬崽)在道德上的自我約素來治理國家的“以德治國”論者。說的好聽一點,是他的封建思想濃重。說的不好聽的,那就是他是個企圖開歷史的倒到車的傢伙。企圖讓人民接受封建時期的“牧民”思想。企圖讓人民向被當權者牧放的牛羊一樣,匍匐在權力人物的腳下。企圖讓以他們自己為代表的當權者擁有像牧人可以任意對待自己放養的牛羊一樣,任意的驅使、壓榨自己治下的賤民的權力。

八,具有中共特色的“司法陪審制”

我方才說過法制社會的一個基本原則:不經過公正的審判,任何部門也不能對他人進行處罰。(不包括部門根據自己的規章對內部人員的處分)

也就是說:法庭,也只有法庭才是有資格裁決一切糾紛,並用國家強制力來保障裁決結果實施的地方。

但這就引發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法庭必須是公正的。而我國在這方面的表現並不能令人滿意。

在這裏我要介紹一下現代法制的一個重要標誌。同時也是民主制度的一個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即,以“司法陪審制”為核心的訴訟制度。(當然,西方大陸法系的參審制,也有類似的效果,但不如陪審制徹底)

"司法陪審制"是現代法制社會的最重要的標誌之一。只有它才可以實現官與民之間的平等。它的意義在於:當你與官員之間發生爭議時。你不需要誠惶誠恐的把希望寄託在你對之一無所知的官員的良心上。而是理直氣壯的和官員找一個說理的地方去辯論。這個地方當然不是毫無規則,可以任意胡攪蠻纏的居委會了。而是有著一套嚴謹的規則,可以為發生爭議的雙方提供均等的發言權,和質疑對方言論的機會的法庭。而作出判決的當然也不是發生爭議的雙方都毫不瞭解的法官。而是經過訴訟雙方同時挑選出來的,被雙方同時認為是公正的老百姓。

大家可以這樣理解:“當官的。你不是瞧我不順眼嗎?好,咱們找個地方說理去!這幾個人你認為他們公正嗎?好。就讓他們給咱們個說法。別以為俺好欺負!”。我當然不是說這種制度絕對公正,不會產生冤假錯案。但這種制度絕對可以避免官員憑藉自己的好惡。任意對人民進行欺壓。避免官員用自己的意志來架空法律。從而避免官員公然的胡作非為,避免人為製造的冤假錯案。(比如,近日發現的那幾件刑訊逼供造出來的“殺人案”)

請大家想一想,現在我們與權利部門打交道的時候,我們的心態與進了大清朝的衙門時的心情有區別嗎?還不是誠惶誠恐,惟恐天威難測。我們與官的人格根本不是平等的,而是牧人與牛羊的關係。為什麼?還不是我們對於那些可以隨心所欲的左右我們命運的人,既不瞭解,也無力制約,更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

只有在以司法陪審制為核心的訴訟制度下。才可避免這種現象。

我勸大家不要太看重《刑法》《民法》之類的法律。這些針對某些具體行為的法律只是細節性質的法律。不同的國家由於經濟、文化上的差異,這些法律是千差萬別的。它不能決定一個國家、一個政權的性質。決定政權性質的是那些體現如何解決社會個體之間矛盾的原則的法律。這種法律就被稱為《訴訟法》(含《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它標誌著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是否真的擁有人格平等的關係。

《訴訟法》實際上就是小《憲法》。是僅次於《憲法》的重要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和現實化。沒有恰當的《訴訟法》,那無論《憲法》裏寫的多麼天花亂墜,也都是架空的。所謂“上面的政策是好的,可都被下面的歪嘴和尚給念歪了。”(其實應該更正確的稱之為:滿嘴的仁義道德,滿肚子的男盜女娼。)就是這種現象的寫照。比如,你想指責某部門的做法是不符合政策的,是違法的,甚至是違反憲法的。你向法院投訴嗎?哈哈。法官是官呀。你指望官為了你與同僚翻臉?哈哈,祝你好運氣。

請問:中國現在的問題是在於缺乏正確的法律呢?還是法律根本得不到落實?呵呵,我想明眼人都知道在中國,除了遊行法以外,什麼法都是假的。包括《憲法》。

記住:司法陪審制是現代法制社會的標誌。是民主的基石。是決定一個國家性質的關鍵性法律。是民主社會與封建社會的分水嶺。民主決不僅僅意味四年一次的投票。司法陪審制是民主在日常生活中的體現,是人民參與社會管理的基本渠道。是人民通過法庭,來使用國家強制力塑造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社會風氣的根本保證。

顯然,以“慈禧式憤青,黨棍”為核心的“腐衛兵”們並非不清楚這一點,這不,在國內外洶湧的民主浪潮的壓迫下。中國現在也開始選拔“陪審員”了。

呵呵,“陪審員”居然由官方來選拔。這到真是夠有“中國特色”的了。我想請教:由官方選拔的“陪審員”與法官有什麼差別?這不過是由一個法官審案,變成了 N個法官審案罷了。只是法官的稱呼不同。

腐衛兵會說:這下沒人說俺不民主了吧?看,民主國家有啥,咱就有啥!民主國家有憲法,咱也有,只不過咱的憲法連國家主席都保護不了。民主國家有陪審員,咱也有,只不過咱的陪審員是用來傳達俺的命令的。

以“慈禧式憤青、黨棍”為核心的“腐衛兵”不會不知道。司法陪審制下的陪審員一定要由訴訟雙方共同挑選出來,是由訴訟雙方共同認為公正的人組成的。這才是司法陪審制的關鍵。

可“腐衛兵”卻一定要通過自己任命陪審員的方式來體現和維護“黨的領導”。呵呵。以“慈禧式憤青、黨棍”為核心的“腐衛兵”不是一貫宣稱自己是“相信人民”、“依靠人民”的嗎?怎麼這個時候就偏偏禁止“人民”在法庭上裁決是非,而一定要自己來領導呢?

因為他們非常清楚人民的是非觀,與黨的是非觀是截然對立的。有了人民的領導,便必然會摧毀黨的領導。因此,確保“黨的領導”的唯一方式,便是徹底剝奪人民的權力。

是的。徹底剝奪人民的權力就是以“慈禧式憤青、黨棍”為核心的“腐衛兵”所鍾愛的所謂“中國特色”的根本原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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