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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瑞都案 連戰作證 一問三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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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為釐清新瑞都弊案資金流向,昨天傳喚國民黨主席連戰出庭作證;對於被告律師的詰問,連戰均以不清楚、不了解等語回應。昨天庭訊原本要調查資金流向,但流向未釐清,卻爆出案外案,卷證中顯示,國民黨曾在八十八年間,以一千萬元援助總統大選競爭對手許信良。

檢方筆錄顯示,劉泰英在八十八年間以一千萬元現金資助許信良的「新興民族基金會」,由許信良妹夫陳席康收受,陳席康在九十三年3月6日接受檢方偵訊時已坦承。

法界人士指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候選人不得接受其他政黨或候選人捐助,違者可處一年以下徒刑或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國民黨卻資助許信良的基金會,恐有違法。

至於這筆經費究竟是「搓圓仔湯」或其他用途,劉泰英方面不願在庭上或公開對外明說,但強調相關單位應調查。

劉泰英友人指出,八十八年間連戰與蕭萬長搭檔競選總統、副總統,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則與朱惠良搭檔,國民黨編列七十餘億元選戰經費,並要求當時擔任國民黨投資管理委員會主委的劉泰英,與執行秘書劉大貝等人募款及調度資金。

但檢方調查高雄縣新瑞都弊案時,意外發現劉泰英涉嫌違法運用國民黨資金,投資蘇惠珍所籌設的新瑞都,及黃宗宏的台鳳集團,再從中收取一成佣金。

檢方指劉泰英在八十八年間,以國民黨資金購買台鳳股票後,獲台鳳負責人黃宗宏交付一億六千萬元的支票,欲當成政治獻金,劉泰英卻將其中四千四百餘萬元匯入兒子帳戶再中飽私囊,涉及侵占等罪嫌而起訴。

對此,劉泰英主張,當初他是奉連戰之命募款,而黃宗宏的一億六千萬元支票並未一次兌現,但選戰火熱,需錢孔急,故他先墊付上億元,檢方所指被他侵占款項,則是支票兌現後的回補,迄今仍有四千餘萬元未補回。

劉泰英主張,競選經費中有一千三百萬元交付連戰的女兒連惠心、二千萬元流入連方瑀相關帳戶,前考試院副院長關中也拿走一千萬元、藝人劉家昌二千萬元,欲用以舉辦造勢活動及連友會運用,連戰均知情,故聲請傳喚連戰出庭作證。

助敵營 連稱不知情

此外,劉泰英也引用檢方的偵查卷指出,八十八年他曾受命將一千萬元現金,捐給當時的總統候選人之一許信良領導的「新興民族基金會」,意外爆出國民黨資助敵營案。連戰對此也是表示不知情、不清楚,也不認識收錢的陳席康。

〔中央社〕備受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新瑞都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再度開庭,傳喚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出庭作證,庭訊近五十分鐘後結束;台北地院強調,依法律規定,連戰出庭作證可領到共計新台幣五百三十元的日費及旅費;不過,連戰放棄領取,決定做公益使用。

台北地院表示,證人有請求法定的日費及旅費權利,但這項請求應於訊問完畢後的十天內向法院請求。

台北地院指出,連戰出庭作證,經統計,日費及旅費共計五百三十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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