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國興法官會譴責曾蔭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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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訊】(亞洲時報記者阮堯熙撰文/吳敏儀攝影)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中,參選人曾蔭權為了杜絕其餘人等參選的可能,公然表白以超額提名為目標,務求所餘不過百;但幾乎沒有人記得,超額提名的行徑在5年前的香港立法會選舉中,曾被選舉管理委員會譴責。

當年有參選人提交超額選民提名後,被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胡國興批評為「浪費公帑」。該名參選人對亞洲時報在線表示,要看胡國興對選舉是否作出雙重標準,他要求討回公道。

特首選舉提名期將於6月16日結束,根據一些與曾蔭權選舉辦公室關係較密切的媒體報道,截至13日為止,在總數796個選舉委員當中,曾蔭權已取得約650個提名票,而曾蔭權仍未懈怠,繼續爭取更多提名,並揚言視提名為第一輪選舉。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要成為候選人的話,他的提名均須由不少於100名選舉委員作出提名,但不設上限。不過,在2000年香港的立法會選舉中,候選人雖然同樣需要不少於100名選民作出提名及不設上限,但其中一名參選人在提交一萬多個候選提名之後,被胡國興公開批評為「浪費公帑」。

事緣,香港特區政府2000年度立法會選舉之時,香港島選區9月原選舉參選人之一的曾健成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超過一萬個選民提名名單。其後,在2000年8月5日的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簡介會的答問時間中,他被胡國興不點名指摘「浪費公帑」。

因為根據選舉條例規定,有意參選者只須收集100個選民提名,胡國興當時指,由於選舉事務處需要額外增加人手來核對曾健成的全部選民提名,要選舉事務處花費大量公帑,大量人力物力去處理,影響當局處理其他候選人的提名表格的工作。而為了處理這張提名表格,選舉事務處花了達272個人力小時去處理,比其他參選者平均只花6小時多出50倍的時間。

不過,在之後的2002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董建華雖然總共向選舉事務處提交714個候選提名,胡國興卻沒有出言批評他「浪費公帑」;今次行政長官選舉,曾蔭權亦表明態度仿傚董建華超倍數提名,輿論相信胡國興亦會一如?待董建華般,不會提出譴責言論。

對此,曾健成直斥胡國興絕對有雙重標準。

曾健成表示,他並不認為當年有浪費公帑。作為候選人,他有權取得選民支持,而且,爭取提名亦有助於宣傳立法會選舉。他又表示,法律給予他提交無上限的選舉提名的權利。

他指出,當年香港島的總選民人數約80萬人,他只是取得其中的八十分之一,便被胡國興指為「浪費公帑」;但在2002年董建華進行連任選舉之時,取得714個選舉提名,佔800名選舉委員的9成,所餘不足100,作用在斷絕別人參選的路,胡國興卻沒有出言指責。

曾健成表示,胡國興有需要澄清自己的立場。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既然當年胡國興指責過他,理應一視同仁,「要麼公開批評董建華當年取得714票提名之舉,並阻止現時曾蔭權繼續爭取選舉提名;要麼承認當年向他的批評出錯,向他作出道歉。」

其實在2000年之時,便有支持曾健成的意見指,選舉事務處只需要核對至足夠100個提名便可以停止,無需全數核對提名票,所以不構成浪費公帑;再者,曾健成不但無觸犯任何選舉條例,也沒構成封殺他人的道德犯罪。

事實上,面對有可能成為上司的曾蔭權,胡國興是否有同樣的膽量「指摘」候選人曾蔭權提交超過100個提名票,是「浪費公帑」?答案不問可知,故此亦不必問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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