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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局:選購玩具應認明檢驗合格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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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十一日電)台灣坊間賣場販售的塑膠製品被指含過量重金屬鉛鎘成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玩具類以外的一般塑膠用品並未列入應施檢驗項目,只能透過消費者的選擇,淘汰劣質商品,標準局呼籲民眾選購玩具時,務必認明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合格產品。

媒體隨機抽樣送檢結果發現,坊間大賣場、十元商店販售的塑膠製品中,有不少含有過量鉛、鎘。標準局表示,塑膠製食品器皿屬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主管,已有相關衛生標準法規,玩具類也有國家標準檢驗,必須經過耐燃性試驗、物理性安全試驗,以及銻、砷、鋇、鎘、鉻、鉛、汞、硒等特定重金屬遷移試驗合格,才能出廠販售。

配合國家標準修訂,標準局今年 3月公告增加38類 應施檢驗玩具類別,將於8月1日起生效,標準局將持續執行例行的市場清查,確保市售商品符合規定。

目前不屬食器、玩具的一般塑膠用品,因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較低,並未列為應施檢驗項目。標準局表示,國際間對於一般塑膠製品的重金屬限量沒有一定標準,多是透過市場機制擇優汰劣,標準局籲請民眾在選購相關商品時多加留意,標準局也將隨時留意國際發展動態,隨時評估是否將塑膠製品納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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