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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巡署:並無坦護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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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針對外界指責台灣海巡署護漁不當,海巡署重申,當時考量日方為大型船艦,台方漁船包圍,可能危及安全,才採軟硬兼施策略,要求台方漁船克制,同時透過管道要求日方船艦離開該海域,非是袒護日方。

海巡署表示,日方「白嶺丸號」公務船為五百噸大型船艦,台方當時趕抵現場的為一百噸與五十噸的巡防艇,在台方漁船包圍日方船艦下,若日方船艦衝撞突圍,台方漁船將有安全顧慮。

因此,海巡署先向日方船艦聲明該海域為台方經濟海域,要求日方船艦離開,但剛開始對方也表達該海域為日本經濟海域,致雙方發生近一小時的對峙後,日方才於台方巡防艇堅持下離去。

海巡署強調,雖然該海域為台灣暫定執法線邊緣,但只要台方漁船於「中華民國第一批專屬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內,必保障其作業安全與權益,執法線外則應透過外交談判,解決漁業糾紛等問題,而在尚未解決爭議之前,雙方須相互克制,避免升高衝突。

海巡署表示,因發生台方漁船遭日本公務船驅離事件,已指示所屬加強該海域巡護任務,並洽請相關單位協調處理,以保障漁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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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楊宜敏╱蘇澳報導〕親民黨立法院黨團認為政府護漁不力,讓蘇澳漁民蒙受損失,主張漁民可請求國家賠償,不過蘇澳區漁會理事長陳建忠認為,槍口應該一致對外,透過漁業署和外交部向日本求償,而且還要道歉。

陳建忠說,漁民如果想爭取國家賠償,漁會自然會盡力協助,不過他站在漁會的立場,認為在這個時候槍口應一致對外,漁民如果有損失,可透過漁業署、外交部,要求日本賠償,而且還要道歉,兩國糾紛,自己人應該團結一致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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